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诸天缭乱 > 第二十七章 一人我饮酒醉
    女剑仙唱的是些古风歌曲,她还会舞蹈,剑舞,剑道高手只要把动作和节拍一致就会效果绝佳,她身上穿的是汉服,汉服着装配合古风歌曲很搭。

    她唱歌还不耽误使剑,场地中间剑光霍霍,裙裾飘飘。

    女剑仙剑法高绝,动作辗转腾挪动作行云流水,这要是去电视台现场来这么一段,绝对惊艳,可惜的是女剑仙喜欢窝在这地底深处不出世。

    林秋风使劲鼓掌,手掌都拍红了,他是发自内心的赞叹,由衷地表达赞美的胸臆。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三尺红台,万事入歌吹,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这歌叫牵丝戏,这曲子也很经典,这歌主题是爱情还是啥来着。

    一切都很完美,林秋风只有一点不明白,女剑仙之前说的是,驱鬼辟邪,爱情歌曲能做到这点?

    正当林秋风有点走神的时候,猛地伴奏一变,没有节奏只有打板声音,甚至还有铜锣敲响,总体来说曲风配乐舒缓,从乐器方面来讲,胡琴笛子琵琶古筝古琴,还是带点现代气息的。

    整体曲风是?可以肯定的是曲风为实实在在的远古戏曲风格,这是什么戏种呢?从未听过,曲名就更加不知道了。

    女剑仙这次没有唱歌唱戏,同样有舞蹈,自舞自唱。着装上,手持方天画戟还穿上那件铠甲,女剑仙还带着看起来青面獠牙的青铜面具;从舞姿上看女剑仙像一位将军,动作刚劲有力,武器方天画戟横劈竖砍,这架势是要上阵杀敌么。

    只是,这戏词林秋风听不懂,不知道是什么语言,咿咿呀呀,听戏听韵,戏词听不懂不重要,总之很有韵味。林秋风纳闷,难道说苍茫大地上又出现新的曲种或者新的艺术形式啦,还是说这是某个地方上的小戏种?这就不得而知了,看来女剑仙还是个戏迷票友呢,很会发掘人类文化艺术瑰宝。

    伴奏古怪,语言不懂,舞蹈有味道,感觉五味杂陈,很美也很奇特。

    林秋风不知道,这情况下作为一个小迷妹的身份该如何呈情。

    有板有眼,女剑仙表演的出神入化,林秋风看得津津有味。他连鼓掌换衣都顾不上了,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穿超短裙之类的女仆装。

    但这些都不重要,不是么,重要的是这艺术形式,女剑仙还真是妙人呢。

    将军上阵,上阵杀敌,林秋风是这么理解的。终于曲终了,女剑仙很投入,导致有点愣神,像是在回忆刚才的意境。

    “兰陵王破阵曲!”女剑仙说道。

    “什么,不是说这曲子已经失传了么?现世只存秦王破阵曲,可以啊,你居然会这个,了不起。”林秋风由衷地赞美,这比网红唱的电音抖音之类的现代流行歌曲强多了,也比那些文艺范为赋新词强说愁歌曲更好,那些歌全是无病呻吟不真实。

    “霓裳羽衣舞,我也会,就作为保留曲目,等那天有功夫再给你表演吧,噢,对了,你也来一曲呗,总不能我独角戏吧!”女剑仙一边卸妆,一边邀请林秋风上台。

    理由很充分呢,林秋风这个时候终于上台了,他穿的是女仆装心里嘟嚷自己真的不会什么,这是赶鸭子上架啊。他平常唱歌跳舞都是闹着玩的不专业,当然他看过听过不少,忙于生计他没那个功夫去练习,即使会点也是业余中的业余,绝对很渣。

    不然的话,为啥他接触的城市里长大的女孩子会骂他土包子土得掉渣,不光是形象问题,实在是跟不上时代潮流,林秋风即便穿金戴银也摆脱不了土里土气,别人一看他就是个暴发户土嗨子。

    这就尴尬了,人家女剑仙金玉在前,我这不能败絮在后,那就太丢人太跌份了。虽然没有说,但林秋风心里清楚,选歌也很重要不能随便瞎唱啊!既然上台这点要求起码得做到。

    林秋风也想到一个新的艺术形式,嘻哈和喊麦,可以肯定的是,像女剑仙这种涉世不深的女孩子肯定没听过,涉世不深不代表女剑仙幼稚,女剑士可是活了悠长岁月的大仙,人情世故见识学问林秋风自认都不是对手,她只是对这个世界了解不多而已。

    嘻哈不会那就来段喊麦吧,任你女剑仙奸似鬼也要喝老娘的洗脚水,林秋风心中坏笑,哈哈。

    女剑仙在台下都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台上林秋风抓耳饶腮的,是猴子么?

    音乐终于响起,喊麦伴奏鼓点密集,听着就很嗨很激情,林秋风从歌库里找了个伴奏并调整了速度,这是网上流行的喊麦伴奏标配。

    “弃江山,我忘天下,斩断情丝我无牵挂;千古留名传佳话,两年征战已白发,一生征战何人陪;我谁是谁非谁相随,戎马一生为了谁,能爱几回我恨几回;败帝王,我斗苍天,我夺得皇位以成仙。”

    这是一人我饮酒醉,当然林秋风没有唱呦呦版,他唱的是玉先生与杨苞米茬子版,玉先生不愧是人才啊,把这曲子风格改了,风格大变的是喊麦中间增加歌唱的成分,轮唱变声唱,形式多样。

    这要是换成以前的林秋风,还真拿不下来这曲子。他现在可是练道修仙的修士,变声只要调整声带嗓门很轻松,起码能找到玉先生那种味道。有街舞基础林秋风在舞这方面也不算差,准确地说过得去,当然这曲子不用舞站着唱都行。最后,他还是加了点符合节奏气氛的小舞步,这点又不难。

    一曲终了,女剑仙却站在原地发呆,魔怔了。

    如果说前边林秋风当小迷妹不专业的话,这时候,女剑仙当小迷妹太专业了,那迷离的小眼神,痴了。

    不会吧,林秋风都开始怀疑人生了,他这个在李雅洁眼里的各种废居然迷倒成了精的女剑仙,这太不真实了,自己的魅力就这么大,为什么自己早先没有发现呢。

    林秋风这时候,还真就开始自恋了,哈哈,这感受实在实在是,是极好的了。

    “歌词谁写的,还真是,真是有点特别!”女剑仙终于活过来了,只是点评了下歌词就算完事。

    然后呢,收拾屋子,再把满地的道具重新放回箱子,等一切收拾好,关闭电源关闭舱门,这是要回家各找各妈的节奏。

    林秋风终于知道了,所谓自己的魅力已经把女剑仙迷倒这样想法,错了还很离谱,人家只是好奇歌词,再说了,她连掌都没有鼓,谈得上喜欢你的歌喉么。

    曲终人散,一夜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