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异世之魔尊纵横 > 第六章混沌魔珠
    接下来几天,吴天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早上一起来就直奔藏书阁,然后一呆就是一天,而且无一例外的是,凡是他看过的书,老爷子都拿了过去,在那里一遍遍的翻看,然后又是摇头点头,吐气叹息,那是表情还没有用啊。

    另外八吴家下人就发现自己的少爷又多了一个古怪的啫好,白天的时候,钻在藏书阁里不出来也就罢了,但是晚上偏偏喜欢在院子里坐着,哪里没有光线,哪里黑暗,就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吴大少的行为虽然有些奇怪,但是下人们却不以为意,毕竟,比起以前,作为纨绔子弟,所作所为,现在的少爷真是好太多了。

    这天,吴天正在坐在一棵杨柳树下,享受着,一一浓浓的,不见五指的黑夜,真是熟悉的感觉啊。前世的时候,自z经常独自一个人。

    在万家灯火都熄灭之后,坐在上百层高的楼顶,拿起一瓶葡萄酒,在那里,自饮自酌,俯视着在这黑夜笼罩下,繁华的都市,人们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有喝得酩酊大醉的醉汉,又在夜色朦胧下开夜车的司机,有仕途失意的书生,也有被情人抛弃在那里黯然神伤的少女,酒吧里音乐大声响起,绚烂的灯光照耀的——那忘情的扭着自己腰的少男少女,在黑夜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人们内心的**被激发出来,因为工作的压力彻底释放出来,一切的肮脏在这黑夜里上演。然后默默的喝着酒,一直到天明。

    其实吴天,他是喜欢黑夜的。小时候他无父无母,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世上,周围的人都嘲笑他,欺负他。那时候的他,他心里经常在想。我来到这世上是不是多余的呀,没有人爱我,我所有人都嫌弃我。唯有这黑夜,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才是他最好的伙伴。一个倔强的男孩,那丶瘦弱的身躯,双手抱住自己的膝盖,抬起头望着黑暗的苍穹,眼中闪烁着狰狞的疯狂之色,却是那样的坚定,抬头向着这黑暗的苍穹大声的喊道,“老天爷,连你也要遗弃我吗?好啊!全世界的人都遗弃我,天,你算个屁,说什么拯救众生,通通都是放屁,你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那些无恶不作的坏人,为什么却?有钱有权,逍遥的活着。”

    “善良人为什么就得受着他们的欺压,难道好人一生平安,其实也就是放屁的屁话,祸害遗千年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吗?那我就做一个坏人好了,就算你这天也别妄想主宰我的命运,我吴天,这口字吴,便是要吞了你这天。”

    “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了我的眼,我要在地,再也埋不了我的心,我要这诸天神佛都为我让道,我要这芸芸众生都为我颤抖。”

    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少年的声音掷地有声,让人不容置疑。后来吴天成为了杀手。黑夜正是它最好的防御。他就像一个暗夜里的幽灵,又是像来索命的黑白无常,让人不寒而栗。魔尊的威名人也在黑暗里飘散开来。“魔尊丶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这更是人们口头相传的话,那的是那平常做惯了坏事的人,手上沾满了无数的血腥。也会有一股焦躁的心情涌上心头。怕杀人不眨眼的魔尊突然来到自己的面前。

    仰望星空,有种做梦的微妙感觉。这几天基本上把藏书阁的书翻遍了。对这个天玄大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越了解,吴天就越迷糊了起来。若不是那白纸黑字的记载,自己以为穿越到了古代的中国社会。太像了,同样的肤色,同样的口音,同样的文化,凭借吴天对历史的了解。你跟汉朝唐宋时期的风格差不多。

    天玄大陆,顾名思义,这里的人都修炼了一种名为玄气的东西。玄气入门有十重,之后便是道玄,也是十|重天,道玄之后便是人玄,在之后,吴天就不知道!据吴天所了解,天宇帝国修为最高的玄者,也就是道玄,而自己的爷爷|好像是道玄七重天的样子,已经算是道玄巅峰了。在这天宇帝国,也算是一等一的高手。至于人玄,天宇帝国恐怕真没有。江湖上到处流传着四大至尊。应该是人玄境的高手。

    哎,我还是来到这异世啊,天天脸色硬的如石头,腮帮子也高高的鼓起,一抹极为痛苦的表情,从他脸上流露出来,因为就在刚才。脑子突然一阵剧痛,那种痛,就像别人拿刀捅着你的心脏一样,以吴天的智慧,瞬间明白过来,是脑海的那个珠子在作祟,吴天下定了决心,心道啊,我倒要看看这个珠子到底有什么本领?我魔尊什么时候没见过,又岂会这一颗区区的珠子都对付不了。剧痛还在不断的传来,吴天也在咬着牙抵抗了,突然吴丶天一下子跪到了地上,脸上冷汗直冒,双手青筋暴突,两只手狠狠的抓着地面,就连坚硬的石板上也被|抓出了深深的痕迹。

    吴天瞪大眼睛看着世界,这世界仿佛在剧烈的旋转,你那迷蒙的意思有也似乎变成了疯狂吞吐着离散的氤氲,整个世界变得如此的虚幻,不真实。

    吴天痛苦的喘着气,死死地咬着牙,嘴角都涌出了血迹。两眼几乎瞪出眼眶,但他却死死的忍着,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响。我五天从小孤苦伶仃,尝进人间酸甜苦辣,世间种种痛苦。区区这点痛苦,又能奈我如何?我是魔尊,纵横天下的魔尊,我吴天连这天都能吞,这个破珠子又能奈我如何?

    吴天心是朦胧间,似乎觉得自己的脑海里涌现出一抹光芒,光芒似乎遥远,却在返返的接着,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突然在脑海里涌现出一个无色的珠子,珠子周围笼罩着一股混沌之气,让人看起来是那样的神秘。珠子还在缓缓的旋转,每一次旋转,自已就像十八层地狱那样痛。那双眼里冒着血丝,但却仍然在死死的瞪着,身体早已麻目,但却仍在死的忍着,脑海一阵清明,吴天的意识丶便来到自己的脑海之中,不,应该说是那珠子之内,看到眼前的虚空之中,涌现了的几行字出来。

    混沌魔功,古往今来第一魔功,共分九重,第九重从来没有人练成过,此功必须有大毅力大机缘之人才能修炼,在这天地开创以来的无数岁月中,共认了九次主,第一任主人,天纵奇才,但却只修炼到第八重,此乃最高。汝现已为混沌魔族第十代主人……

    吴天这才知道,刚才的痛苦是魔珠|对自己的考验,混沌魔功,从来没有人修炼到第九重,吴天笑了笑,那就让我来做这第一人。

    (写了好久才写出来,现在还没有人投票,宝宝真的很伤心,快坚持不住了。如果你喜欢这本书,你手中的推荐票,月票,你的支持将会是我最大的动力,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