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傍晚停下来扎营时,闵敏已经纠结完毕:一定要去买把枪,用金条买枪。
这是隐形安全保障,也是心理保障。她不至于总是提心吊胆,怕突然遇到“绝地杀”,枪才是她最安全的依靠。
今晚的驻扎点附近有一片小树林,所以闵敏不打算去挖田鼠洞了,等双胞胎忘记今早上的事情再说。
嗯,明早再去打鸟雀来吃。
闵敏照例要帮她娘捡柴火,而罗老爷子帮忙垒灶摆锅。在她娘提水过来前,做饭的准备工作都要完成好。
等闵敏抱着柴火回来时,却发现自家地盘上站着一人。
她大致打量了一眼,瘦削的身形,少年郎,记起来了,那个沈家的病人。
走近了,听得少年郎在跟罗老爷子道谢:“……服完药后已经大好,承蒙惠赠药材,实在不胜感激。”
闵敏不禁一乐,这文绉绉的话语,还真是很有书生范儿呢!
少年郎听得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确定是那天罗大夫带在身边的小女娃儿,于是,他朝闵敏点头微笑当是见礼了。
罗老爷子看到闵敏回来了,招了招手,让她坐旁边,对着少年郎道:“沈岩,把手伸过来,我再把脉复诊一下。”
沈岩找了个能坐的地方,把手搁在上面。罗老爷子探过脉息,说道:“热症已祛,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喝俩副药就可痊愈了,余下就是将养身子了。”
沈岩再次道过谢,看着闵敏说道:“小妹妹是叫闵敏吧,在下姓沈单名岩,南阳人士。之前多谢照顾了。”
额……她貌似没有照顾他吧,估计是沾了罗老爷子和寄居在她家车上的草药的光,这个少年郎还挺有礼貌的。
之前没有看清楚外貌,就知道瘦,这会子看看还是位清俊的少年郎,清晰的轮廓,黑亮有神的眼睛,整个人有如泉水清冽,清风朗月。
还有他那一身气派和不俗的风度,单是人站在此处,就令人觉得是颗耀眼的明珠,大有蓬荜生辉之感。
“不用谢的,都是罗爷爷的功劳呢。如果我帮到你了,那也是咱们族长说的,有缘同行都是一家人,应该的。”小闵敏说道。
沈岩闻言默了默,转而对罗老爷子说道:“晚生不才,想教教闵氏家族里小孩子习字,昨天已经跟族长提过,已经得到应允,但是学与不学全靠自愿,不知道闵敏是否愿意跟随我习字?”
罗老爷子听到这句话就盘算开了,依闵敏的资质,学习肯定不是难事。他教的都是中医药相关的,目前还没有识字,只是背诵阶段。如果她能同时习字的话,在识别草药和记诵药方的进度上会快一些,只是……这事儿需要闵敏的娘点头。
这时候,闵氏已经回来开锅了,听到沈岩的话赶紧凑过来:“如果不耽误她跟罗大夫学习,我是没问题的,我家敏敏能吃苦的。”
罗老爷子一听,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赶紧对着沈岩点头道:“没问题。你们学习时间怎么安排的?我这边也跟着调整一下。”
小闵敏在一旁悄悄的撇撇嘴,她的个人意愿直接被忽视掉了。作为一位天才,估计她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个人意愿了。
沈岩立马回道:“时间就是晚饭后半个时辰,等第一次开课之后,熟悉了各家情况,再定确切的时辰,明天就开始。”
顿了顿,又道:“闵族长已经派人传达下去了。我今天过来正好顺便说一声。”
嗯,这是个干脆果断的书生。小闵敏在内心里给他加了一个属性。
沈岩等罗老爷子包好草药,接过之后又道谢,躬身作揖告别离开。
“这沈家应该是大户人家,他们家的孩子一看就很有气派。”闵氏在沈岩走后加了一句评语。
罗老爷子“嗯”了一声表示赞同。
小闵敏估计原身应该没怎么见过大户人家,最多是地主家,于是小声嘀咕了一句:“大户人家是什么样的人家?”
“就是不同于咱们平头百姓的,也不是地主家那张狂样的,听说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燕窝鱼翅,家里还有一群佣人服侍着。特别是祖上的牌位都有好几排。”
闵氏难得说这么长的话,说完还停下来喘了口气。她也没有见过什么大户人家,新野县的大户人家都是地主之类的。刚刚的说辞也是她平时听族人说的。
闵敏拉长声音慢慢说道:“哦……我觉得大户人家和地主家吃的穿的好像都是一样的,但祖宗牌位有好几排的才气派。”那可是几代人的底蕴,家训和传承什么的才是重点,泥腿子是否洗干净还是次要的。
罗老爷子闻言,看了闵敏一眼,笑了笑没有说话。
……
晚饭吃的是玉米面糊糊,加了花生米和黄豆,喝的是野菜炖田鼠肉。
两只田鼠肉还是比较多的,一锅汤里搅一搅,还能看见肉块,比那鸟雀肉下锅就没影子的量强多了。
话说田鼠肉汤真香真好吃,喝下去觉得胃里暖暖的,整个人都舒服极了,人也精神了,简直就是个大补汤。如果有机会她一定要再逮一窝田鼠来吃。
小闵敏喝完汤,舔干净碗放到一旁:“娘,明天我打鸟雀儿来吃,附近有一大片树林,我捡柴火时发现的。”
她吃过的碗没有一点儿浪费,洗碗时肯定都刷不下来油。
而罗老爷子也很放得开,不过吃法比较有技术,糊糊喝完再拿汤涮碗,喝完再倒开水冲着喝下去。
至于闵氏,不用开水冲都能吃干净。这几天又是鸟雀又是田鼠肉的吃着,闵氏觉得人都有精神了。她闻言瞅了一眼女儿,小脸都红润了些,再这么吃一段时间,离长肉也不远了,于是她点头赞同:“好,明天吃鸟雀肉。”
……
饭后休息了一会儿,小闵敏乖乖的跟着罗老爷子学习辨认药草,背药方,检查之前的学习成果。
待完成今天的学习计划后,她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帐篷,而是磨磨蹭蹭的不走,也不说话。
罗老爷子揣摩了一下,估摸着她有事想说却又不敢说,但他老人家是不会主动问起来的,肯定是什么麻烦事儿。
闵敏犹豫了半响,终于下定了决心,她拉着罗老爷子避到人看不见的车旁,拿根树枝在地上先画了一根金条,再画了一把盒子枪的轮廓,然后在中间画了一根线连起来。
……她画的都是简笔画,言简意赅:拿金条换枪。老爷子肯定能看得明白。
按原身的认知设定,新野县都有政府军队和r国军队出没了,还发生了“新唐战役”,枪支普遍是一定的,老百姓们的见识也上了一个台阶,这有一定级别的头头们都会配有盒子枪,所以她应该见过盒子枪……这应该没有超出她的认知。
罗老爷子看了地上的简笔画,却是吓了一跳,这娃儿胆子可真大:早上才挖到金条,晚上就打算花出去,还是买盒子枪。
这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都敢摸老虎屁股了。
小闵敏看到老爷子的表情,就知道他看懂了,赶紧用脚在地上蹭蹭蹭,把地上的画都擦掉了。
老爷子瞪了她一眼没有说什么,揣着一颗扑通扑通受了刺激的心回了他的帐篷。
闵敏估计罗爷爷今晚都睡不好觉了。可她担心的“认知问题”似乎都被老爷子给忽略了,被吓得忽略了!
吓到老爷子师傅,实在是罪过,大不孝啊!
但是她一个小娃娃,能有什么渠道接触黑市买卖.枪支的交易?只有大人的关系网才能接触到,还不能让大人知道是她要用枪。
所以,她思量再三,再三思量,才求老爷子帮忙的。
早上挖到那个锦盒时,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这条官道恐怕不太平。
族人们万一遇到抢劫或者土匪什么的,能不能走脱不能靠侥幸,毕竟看上去这么庞大的一个车队,又没有军队保护,一眼看上去就像只肥羊。
她如果是劫匪,看见这么个车队都会忍不住上去咬一口……当然,她也就是换个立场想想而已。
以她多年的作战经验来看,凡是有疑虑的都要多思量一下。这是她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经验。
……
临睡前,她照例又复习了昨天的药方和药草,在心里默默的记诵着。这中医术可是她以后安身立命的技能了。
这一世,她不想再当什么冲到第一线的牛逼人物了,临死那一刻对父母的愧疚和遗憾快把她的感知给淹没了。
还是学中医好啊,安全可靠,有疗效。等学医有成后,她既可以悬壶济世,又可以当成明面上的护身符。
这年头,谁也不会无故和大夫过不去的!
乱世之中,没有人敢打包票自己永远不会生病,谁跟大夫过不去就是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这是等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