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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古来开荒》作者:晨香麈

    平淡文案:

    据说这年头时兴穿越,吴柒也穿了。

    穿吧穿吧,反正有个人养着他,虽然他现在身不强体不壮基本上属于干吃闲饭这一款,可是原主人品好的很,有人养着。

    呃,这里怎么除了肉就是鱼啊,让他情何以堪呐。

    只好撩起袖子,哦,这没带袖子的衣服,那就只好甩甩胳膊开开荒,怎么说也要弄点时蔬啊,营养不均衡是不行的。

    那边水鲅看着阿七咧着个嘴傻笑,望了望天。

    天气不错,再去抓点鱼给阿七吃。

    内容标签: 种田文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吴柒(巫七、阿七),水鲅(老八) ┃ 配角:鱼百,鱼白,东菜 ┃ 其它:清水,穿越重生

    1、第1章 有人养也是种幸福啊 。。。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有鱼部落外出打猎捕鱼的男人们回来了。

    吴柒手里拿着无聊时刷了好几遍的石锅,有一搭没一搭的听人闲聊。

    “阿七,八哥说他今天给你抓鱼,我刚刚看见八哥到家了,你怎么还没回去?”

    一边走近一边喊话的是吴柒现在为数不多能认出的鱼百。今天正好轮到他跟水鲅一队出门。

    前些日子阿七差点淹死,醒来后就变得有些傻呆呆的,连人都不认不太全。鱼百向来敬重八哥。以前虽然不那么待见阿七,那也是因为阿七总不出门干活才不待见的,多大人了还要八哥养着。可谁让八哥总跟他说什么,阿七养大了他,他有能力了自然也要养着阿七。

    鱼百不是傻子,既然八哥都那样说了,他就认了。哪晓得阿七现在倒是比部落里的孩子还不如。

    比如说现在吧,一个锅刷得那么亮了,你还不赶紧着回家生火做饭去,真是连累了每天不是辛苦打猎就是下水捕鱼的八哥。

    这回倒是鱼百想岔了,吴柒不是不想回家做饭。实在是他到现在也没学会怎么生火啊更别说生好火之后做饭了。

    吴柒知道眼前的鱼百不待见自己,拿起锅随口说了句“这就回”,就没再说什么了。

    看着河边的女人孩子们一个个因为家里男人们的回来收拾好打道回府,吴柒撇了撇嘴,又郁闷上了。

    任谁落得他这地步都不由得不伤感啊。

    他从前只是宅,又不是呆。他要是带着原来的身体穿过来,不说帮着下水捕鱼吧,干点力气活还是行的。

    捏了捏瘦到不行的小胳膊,不由又沮丧起来。

    他现在这身体,在这里大概也就比侏儒强点吧。当然,他从来没有瞧不起过侏儒的高度。现在他身高至多一米六的样子,搁前世也就是个矮个子男人,他忍了。

    不就是身边都是一米八以上的男人,连小孩都很快就能蹿到一米七小高个,他还忍了。

    不能忍的是,这身体个子小不说,还瘦,皮包骨那种瘦。身无二两肉,手无缚鸡之力说的就是他这身体原主这样的。

    放眼整个有鱼部落,光他这些天看到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来说,他确实是很瘦小的。他也尝试过用劲使力气,最终发现,想要在阿七的身体上挖掘出力气这件事,就是瞎折腾。

    那他还能干什么呢?

    在这个绝对是崇拜强者的远古时代,他这样的人,连活着都很费力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

    哎~

    吴柒不由长叹一口气。

    来到这里后,他最常干的就是胡思乱想还有唉声叹气了。现在天越来越冷了,他也没功夫瞎想了。

    能活着就好,不就是换个地方宅嘛,他才不怕呢。

    鱼百走在吴柒身后,在心里也小小的叹了口气。

    他想的很简单,吴柒最近除了犯傻就是犯傻,他八哥可怎么办哟。冬天都快要来了,肉和鱼本来就少了,阿七吃得少但也是个累赘啊。他苦命的八哥啊,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不过也就是八哥的死心眼,才让他们这些人敬佩呀。

    想到这里,鱼百笑了起来。回头就跟鱼白说下要是可能还是多帮下八哥比较好。

    太阳下山的时候,水鲅刚好拿到他应得的猎物回家。

    看着别人家帐篷外生起的火,水鲅不由加快步子往家走。

    他还是不习惯现在回到家要自己生火烤肉烤鱼。以前阿七就是不怎么干活,生火烤肉这些日常活计阿七还是会做的。现在嘛,阿七自打落了回水,连这些小事都不做了。

    水鲅不会为这个说阿七什么,他只是担心阿七一个人在黑帐篷里待久了会害怕,那样就不好了。心随意动,水鲅走起来就更快了。到家那阵,水鲅正好和吴柒在帐篷外碰上。放好分到的鱼和肉,一会儿就生好了火。

    吴柒刚来这里那会儿,也就最开始刚睁眼时主动跟水鲅说过些话,再然后就是能不说就不说。现在他想开了些,也就不再掩饰本性压抑自己不跟水鲅这位衣食父母说话了。

    拿起鱼,十分利落地用还算锋利的石刀刮鱼鳞破开鱼膛用石缸里的水清洗这些鱼。这些活吴柒小时候跟他爹学过,上学后杀鱼的手艺落下多年,现在也能立马捡起来。

    洗鱼的时候他就不由得感谢起老爹,还有当年老爹带着他相依为命的过日子那一段回忆了。不然他也不会那些就算老爹那一辈也不一定会的手艺啊。要知道他们那个年代,会做家务的男人有,但更多的是啥也不会的。

    他现在最需要的,无外乎这种能帮他在远古好好活下去的技能。

    看着阿七今天有些异常的表现,水鲅知他也不爱多说,拿起另一把石刀处理今天分到的肉。至于阿七什么时候杀鱼这么利落这个问题,他才不会多想什么呢。

    阿七怎么样都好,水鲅只要阿七还好好活着就好。

    两个人首次合作表现很好,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啃着这个不知道什么肉的烤肉,吴柒也知道水鲅不会先开口,就说:“老八。明天我跟你一起出去。”

    他这话绝对没有询问的意思,要他这样活着,他宁肯抛去宅男的称号,虽然那称号也是人硬要给的。

    要知道从前的他,就算是宅,在家里他也是家务全包运动必做的,他可不是那种白斩鸡一样的宅男。当然也不排除是为了身体好才坚持锻炼的。

    “唔。”水鲅刚要习惯性的同意阿七的话,早没了前几天刚听见阿七不叫他小八叫他老八的惊奇。一反应过来阿七说的是要出去之后,忙说:“不行。”

    见阿七脸色不怎么好,水鲅猜他是不乐意自己反对。也没想别的,立马解释道:

    “阿七你现在连小时候的力气都比不上了,出去太危险。”

    吴柒早就猜到水鲅肯定会因为他身体的事不同意。不过他已经决定要在远古好好活下去,说要出去又不是跟水鲅一样一天下水抓鱼一天出外打猎。

    就算水鲅不同意,明天他也会出去。

    眼前这个一脸担忧没有半点作伪的大高个,从他醒来就一直待他极好,哪怕冬天要来也还是用自己最好的东西养着阿七。就冲这情分,他也会对他有问必答。

    “你放心,老八。我不是要跟你们出去打猎捕鱼,我就只是跟东菜他们一起去附近的林子。”

    东菜,是他醒来后见到的第二个人,也是唯二的对他只有善意的人。

    女人们摘果子掏鸟蛋都是每天结伴去附近的林子里,东菜也是其中之一。

    就算他再不愿承认,吴柒的武力值在部落里就是连小孩都不如。事实就是这样,他也只能在不断改善身体的同时,争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水鲅听他说只是去林子里就不那么担心了。

    要知道上一次就是阿七不肯留在部落里,偷偷跟在他们身后想要下水抓鱼。阿七一个人下水后左腿动不了,差点就给淹没了。还好那天鱼白刚好游到附近救了他,再晚些阿七可就真没了。现在想想就觉得有些后怕。

    “这样的话,阿七你就去吧。不过一定不能出林子,还要记得跟紧东菜她们不要乱跑。”跟女人们一起出去的话,倒是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只要阿七不再逞强非要打猎非要抓鱼就好,其他的,随他。

    吴柒看他又要开始碎碎念,赶紧开口打断说:“好。我不会乱跑也会跟在东菜身边半步不离,也不会走出林子的你放心。给,吃鱼。”

    说着就拿起刚烤好的第二条鱼给水鲅。突然他又想到什么,随口就说:“老八,上次我在水里半天也没看见多少鱼,你们这样抓鱼一天也抓不到多少啊。”

    有鱼部落的男人,除了吴柒以外,一个个都是下水抓鱼的好手。人只有一双手,要在这么片大海里光用手光用力气来抓鱼,哪有那么容易。要知道这时候的鱼基本上都是挺大一条的,要在水里游还要跟人合力抓鱼,在他看来,费力气不说,能抓到的也不多。

    想到这里,吴柒才算是想明白了。那时阿七被鱼生嘲笑了太多次,这才会忍不住跑到水里抓鱼。就他那点力气,不被鱼撞伤就是万佛保佑。阿七不想一次又一次被人看不起,这才偷偷跟着去抓鱼,不就是想要证明下自己。可惜结果不如预想,反倒是便宜了他,虽然这便宜他就没想过要占。

    水鲅咬碎嘴里的鱼肉,说:“我们都是这样抓鱼的,你忘了以前还是你叫我跟人学游水的。”

    吴柒又说:“可是这样抓鱼一天只能抓一些,还很费力气。你们都抓了这么多年,难道真的没有人想过要找个更好的办法来抓鱼吗?有鱼部落就在盐海边上,你们这样抓鱼纯粹就是浪费啊。要知道,浪费是可耻的。浪费可耻呀浪费可耻。”尤其是你们资源还紧缺的情况下,这样的隐形浪费要不得啊。

    水鲅以为阿七又发呆了,没太在意阿七的话。

    他们有鱼部落一直就是这样有人抓鱼有人打猎来维持部落食物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还是好好的。不过阿七今天总算肯多说话了,他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在意阿七说的什么浪费可耻是什么。

    “阿七,别想太多了。吃好了就回去睡一觉,睡醒就跟东菜去林子。”

    吴柒嘴角有些抽搐,任谁被一个不到十六岁身高将近两米的娃娃脸大高个用哄孩子的口气哄着,不抽搐也难。他第一万次的无奈,他这身子到底是怎么活到了二十岁,又是怎么能在自己那么弱小的情况下,竟然还捡回了同样弱小的小八,还把小八养得比自己都要好。

    有些事,果然不是他能想象得到的。不过关于浪费可耻这个话题,他这个饱受其害的现代人绝对是有发言权的。

    吴柒也吃撑了,把手里剩下的肉块拿给吃得正欢的水鲅,说:“你吃完后去做肉干,做完也早点睡。说不定晚上我就想出抓鱼的好办法了,我先去睡了。”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进了帐篷睡觉,一眼没看这黑漆漆的帐篷。看了也白看,帐篷里只有铺在地上的兽皮,一应生活用具都在另一个小帐篷里,虽然那所谓的生活用具也少得可怜。

    睡前吴柒还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抓鱼。前世他只知道超市有现成的鱼,也没见过除了公园里游船以外的船,压根没有想到做条船后弄好渔网捕鱼。要知道到他那个年代,还会杀鱼而不是直接用超市里整理好的鱼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就算游戏里有过这些场景的出现,对他们这些玩家来说,就跟当风景看没什么差别。

    想着想着,就又想起那个笑得很可爱的娃娃脸,心里感叹了下“至少我还有人养”,马上就睡着了。

    水鲅做好肉干跟鱼干后也走进了帐篷。夜里也能清楚看见阿七嘴角带着笑,还有那可爱的口水。

    躺下帮阿七盖好兽皮,在阿七旁边的兽皮上躺下也睡了。他不会想什么,在他的认识里,他只要每天有猎物回来能看见阿七就好。

    不一会儿,一道轻微的鼾声响起。

    夜,深了。

    2、第2、3章 这个远古,他穿了 。。。

    “阿七,阿七,阿七你快醒醒。”

    水鲅看着身边微微颤抖的阿七,怕他又出什么事。

    “阿七。”

    “阿七。”

    吴柒又听见那渐渐熟悉起来的还有些陌生的声音在叫他,心里突然平静下来。

    他这才想起来,他到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一个人,需要他活着,用另一个人的身份。

    睁开眼,发现天已经亮了。

    他知道,自己又梦见了前世来这里的经过,梦里又梦到后来的自己。

    他也知道,睁开眼,会有一个人一直陪着他。

    他记得,这个人是老八。

    他,现在,只是阿七。

    睁开眼,他知道他在他身边,真好。

    一日一日的梦靥,连他都开始害怕起夜晚来临,那意味着他要再一次又又再一次梦见前世的那一天。

    每个梦都一样,反反复复,复复反反。

    梦里他醒来时,没有水鲅在耳边一直唤他。

    梦里,最开始,总是闹钟声响。

    吴柒闭上眼,静静地躺在兽皮上。

    梦里的一切,重现眼前,连他自己都要诧异起来,怎会记得这样清晰。

    那个梦,折磨他每个夜晚的死亡之梦,一生难忘。

    他还记得,他会做梦,是从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开始的。

    每一天都在夜里做梦,梦到自己前世的死亡,梦到自己穿越被叫醒后的不接受事实,梦到自己在这里的每一天,就连老爹和茗茗在他死后的大哭,他也有梦到。

    他甚至会觉得,会梦见老爹和茗茗哭,其实只是自己舍不得他们的心理作用。

    就算是茗茗和自己分手后,他接到贝贝就要不行的通知时才突发心悸死了,但自己的死亡,不也早在他预料内,怪不得任何人。

    那个世界里,他剩下的最重要的人,老爹已经有了照顾他的贾孚,茗茗和他说分手后也有人照顾。

    贝贝,应该已经走了吧。她还那么小。

    他来了这里,那么她呢?小小的贝贝会去哪里?但愿那是个美丽的地方。

    吴柒睁开眼,看了眼帐篷外忙着弄早肉的少年,心里有些酸楚。

    这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只有这个名叫水鲅的少年,才让他有了那么一些存在感。

    被人需要的虽然是原主,他只是借用原主的一切,不知能借用多久。

    从前不信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现在,由不得他跟从前那样一笑置之。

    他能在前世的死亡之后来到这里,不代表他不会突然又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这也是他没有存在感的原因之一。

    不被需要的是他,他暂时存在的意义,只是代替原主活下去。

    不知怎么的,吴柒突然想到梦里自己梦见的后面那一部分,也是自己穿越过来的那一段。

    看到如梦里死后醒来时看到的这一切,那帐篷,这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只是一个不知为何出现在这里的亡灵。

    而这,并不是他的死后地。

    吴柒笑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比前世更爱笑。

    好像连笑,都成了一种表示他活着的存在。

    茗茗总是笑话说七七就是个温吞龟毛的人,顶着一张骗人的看似精明的漂亮脸蛋,让人一看就觉得七七是很聪明的样子,实际上却是个再龟毛不过的圣父,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

    一个人,又怎么可能没有在意的东西。

    他只是习惯把在意放在心里,偶尔的吐槽,也只是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唠叨些。

    在意老爹,才不在意自己长大后老爹时常出去旅游,只为不想留在有老妈的伤心地。因为在意,才希望老爹能跟贾孚好好过后半辈子,没有他这个儿子也有一个伴。

    在意茗茗,才不在意茗茗先说的和自己分手,只因最开始自己就只是把茗茗当妹妹一样。因为在意,才希望茗茗能和一个更值得的人在一起,没有他这个曾经的“救命恩人”也能幸福。

    那些曾经恶意的善意的言语,他真正放在心里的不多。只要不涉及他最爱的那些人,他就不会在意。

    又或许,只是为了前世那一颗不能轻易激动的心,才养成不喜不悲的性子。

    现在换了身子,他似乎也开始活跃起来。

    吴柒脑中有关于梦里难忘的前世生活,渐渐散去。

    再睁开眼时,水鲅已经做好早饭给吴柒端进帐篷,瞧见他彻底清醒一脸高兴地把肉和果子送到吴柒手上。

    愣愣地看着手里每个早上醒来都会接到的“早肉”,吴柒心里哀叹,他那段晚上无梦早起刷牙早饭健康的前世啊。

    一定要学会生火,练厨艺。

    早饭才是王道!早肉什么的,绝对不能天天吃。

    吴柒托着下巴,无奈地咬着毫无滋味的肉,一边又开始想着自己倒霉的穿越人生。

    或者说,不是倒霉,是他太幸运了,天知道竟然他死了还能活过来。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穿越过来的那些日子,想不记得清楚真不容易。

    那一天,他不是被自己前世的闹钟叫醒,死后醒来的他,是被水鲅一声声的“阿七”叫醒的。

    清清楚楚记得的那一天,其实是这样的。

    “阿七”“阿七”“阿七”。

    一声又一声。

    吴柒有些烦,这声音听起来明明很陌生,怎么他又觉得有些诡异地熟悉。

    他想他还在做梦,就是这梦有点吵。这世上只有老爹会叫他阿七,怎么梦里这不知道是谁的人也叫得这么热乎。真烦,比他闹钟还烦。

    对了,他都意识过来在做梦了,那就是快要醒了。怎么闹钟还不响?要知道现在很少还有人用闹钟的,他这闹钟还是妈妈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她亲手买来的东西。这可是他跟老爹无赖了好久,才借口保管好不如多用用这才拿到手的。

    又撑了一会儿,除了听见那声音在叫“阿七”就没听见别的。他想也许闹钟真是年头久了,兴许是坏了,不然不会这么久不响。费力睁开眼,有些不解怎么自己刚睡醒会感觉这么累。

    第一眼看见的是一片深棕色。不是天花板,倒像是帐篷。

    淡定地扫了眼四周,除了身边跪坐着一个只在下面围了个兽皮的大个子少年外,这个帐篷显然是很空荡的。

    抬手摸了摸心脏,感觉不到痛。他有些明白了,还是有些迷糊,不敢相信。

    手放在眼前又晃了晃。

    瘦,比他那年心脏病复发身体没养好的时候还要瘦许多。

    小,就算是跟自己少年时的手比起来也没有可比性。

    显然,这不是他的身体。

    显然,这也不是他熟悉的地方。

    显然,这是他死了之后来到的地方。

    死后地?

    只是看上去,这个死后地还不错,比传说中的什么地府好多了。

    他有些遗憾自己非要把短信发完才肯按发送,不知道老爹会不会把那条短信永久收藏。

    明明他想说其实他很想老爹再跟别人一起幸福的,就算那是个男人。没想到短信没写完他就昏死过去了。

    他试着开口说话,有些累,显然这身体的主人不经常说话的样子。

    “麻烦先给我点水。”不知道身边的少年跟这身体有什么关系,他现在是各种不舒服。

    水鲅早就看到阿七醒了,不过阿七不喜欢别人理他太近,他就在一边等着他说话。听他说要喝水,虽然那麻烦不麻烦的话有些怪,他还是把装好水的小碗端到阿七跟前。

    “谢谢。”

    吴柒喝完水,感觉有些力气了。试着坐起来,身体有些脱力险些又倒下,还是眼前的少年扶着他他才坐起来了。

    “你好,请问这是给我分配的地方吗?”

    他以为每个人死了之后都会因为没有从前的躯体会换个身体在死后地活着,不知道这顶很没有技术含量的帐篷是不是留给他用的。至于死后要安排他做些什么,他等安排听指挥。

    有些不懂阿七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水鲅习惯了对阿七有问必答,要知道阿七前些年开始就很少跟以前一样总跟他说话了呀。

    “阿七,不用谢我。还有,什么分配不分配的,这是我们家。”

    这时有人掀起兽皮门走了进来,吴柒也看见了。

    来人是个女人,就是比水鲅多在上面围了一块兽皮,很朴素。吴柒想不到死后地的人都这么返璞归真,不由怀念起生前自己的大衣柜。

    死都死了还能有个死后地待着确实不错,可是为毛像是不能类似生前那样的生活啊。他的闹钟他的衣服啊,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怀念自己家。

    现在的吴柒,不用再因为心脏病要克制心情才只能在心里吐槽,不用小心翼翼了,倒是有些妈妈还在那阵子的放纵自在了。

    “阿七。你醒了。”女人略带惊喜的语气让吴柒很是受用。

    没想到死了死了还有这么多不认识的人对他很熟悉的样子啊,不知道他在这个死后地能不能找到老妈的痕迹。要能跟老妈在这里一起待着,他也就不怕一个人待在死后地了。

    等到阿七后知后觉这压根不是死后地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又睡过去又醒来好几次了。

    人要是死了能有这种感觉,才真是奇了怪了。死后的世界要真这样,大家都不怕死了,最多来一次返古呗,现实中不还有不少人基因返古嘛。吴柒看得很开,唯一想不开的,就是自己怎么会到了这里。

    不是说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为什么就他还要换一个不知该说是比前世好还是更不好的身体活着?要能给他跟大块头们一样的身子该多好,至少在这里活下去也不会那么困难。

    还好那个少年一直陪着他,对着那么个块头让他叫小八,他心里磕碜得慌。

    先把他当衣食父母,还有叫他阿七的前世就老爹一个了,虽然那贾孚也想这样叫,他不是还没来得及承认嘛。眼下这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人这样叫他,他好感还蛮多的,就当他是跟老爹老妈一样的亲人吧,虽然明显是自己这身体比较大。可这身体现在是靠他养活啊,衣食父母得罪不起呀。不想叫少年小八,叫老八好了。

    于是小八就从吴柒口里,成了老八。

    老八,也就是水鲅,自然不会反对阿七任何的话。一个称呼罢了,随阿七喜欢,爱怎么叫怎么叫。阿七醒了,他还要多多打猎多多捕鱼让阿七好好养养。冬天快要来了,他可不能让阿七又出点啥事。

    于是,吴柒醒来后最熟悉的人,也就是老八第二天天不亮就走了。昨天出现的那个叫东菜的女人,倒是来给吴柒送了早晚饭,只是那没怎么加工过的烤肉,叫他这个落水后刚醒的原身体也撑不住啊。心道怪不得原主不肯醒,醒了也没啥好吃的。

    他完全忘了,人家原主是原住民,早习惯这些吃食了。

    东菜早上来了之后,也没怎么说过话,吴柒从东菜那儿倒是知道了一些原主阿七的状况。知道越多,他就越是克制不住一肚子习惯了的腹诽。

    太阳的,他不就偶尔嘴欠了点儿人抽了点儿,至于这么不待见他嘛。他没想过美女三千左拥右抱,也没干过嘴欠骂人以外的坏事,至于就把他扔到了古代,还不是一般的古,远古。

    还好,在这个经常食不果腹的年代,他还有个这身体的兄弟顾着,不然就他这样不会生火不会捕猎的现代菜鸟新新远古人,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在部落资源紧缺的年代不被扔下。老八虽然比他这个阿七小,怎么着也是个五大三粗的打猎能手啊。要没有这俩从小在一起的相依为命,他还真不知这个比部落所有熟女都还要瘦弱的原主到底要怎么活下去啊。这么弱,他都拿不出手见不了人啊。

    可是,这里的烤肉真是没味道啊。烤肉本身是蛮香的,他们抹盐调味的习惯也不错,但天天早起就这么油腻他真受不了。

    第三天的时候,吴柒感觉身体有了些力气,出门准备晒晒太阳杀杀菌消消毒。

    再不出来,他感觉自己都要臭了,虽然就水鲅跟东菜都有些味道的大环境下他这一身味道不算什么,但能呼吸新鲜空气自然要呼吸。

    看着眼前水鲅口中的有鱼部落,他嘴角不由有些抽搐。

    这里还真有够原始的,尽管心里猜到这大概是很久以前的世界,真正面对时,还是有些困难。

    原主阿七据说是个闷不吭声的,出门也没看见有什么人跟他熟悉,一个个看着他倒是都带了一些看不起。

    换做他自己也会对自己有些看不起。

    这可是个除了小孩不需要干活,连女人都每天忙着生活的原始年代,就他本尊这种,不被小看也不可能。每天不干活好不容易想要去捕鱼,又差点把自己弄没了,害得比他小的水鲅每天要照顾他。

    可是,就他这小身板,他也觉得这儿实在不好混哪。

    最主要的是,他还没习惯自己已经穿越了的事实。接受事实不表示他能很快就习惯,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太陌生。

    多看一眼这个部落,他就多希望自己不存在一些。

    生前习惯装淡定,在这里也只好继续淡定了。

    部落里没人理他,肯理他的都是些老头老太一类的,问题是他不认得他们啊。

    现在一个个都说他坏了脑子了,简而言之就是,他们都说他脑子进水了。

    好吧,他也觉得,这状况,跟他脑子进水没什么差别。

    他从来不知道有一天茗茗口中的穿越跟重生会在自己身上如此不完美的演绎开来,要不是现在这身体不会再动不动就心悸,他还真会淡定无能。

    第五天,他终于受不了这种每天不是窝着,就是只能晒晒太阳的窘境。实在厌烦了这里的烤肉,想要从东菜手里接手做饭这一大业。很囧地发现,他不会生火啊。

    这还真是。从老爹回家茗茗说分手那天开始,他就没走运过。

    来这里换个身体活着,他都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他的不幸。

    从前是找不到对城市的归属感,现在他干脆是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了。

    好吧,就水鲅这种对阿七无比的好来说,他也觉得,似乎不能让那悲催的娃失去原主。

    老八对他的好真是没的说,就算当年老妈没了,老爹他又当爹又当妈带大他,老爹也没老八这样细致。

    他也就渐渐消了自杀的念头。

    没办法,谁让他是死后过来的,那边身体不知道还有没有救,灵魂没了说不定只是成了植物人也有可能啊。说不定他在这个世界灵魂附体的条件不存在了,万佛就把他送回现代去了呀。

    老八每天走之前,还有他回来后对阿七的殷殷照料,让他根本做不到毁掉他失而复得的希望。

    老爹有了贾孚,茗茗自己提出离开。那个世界他可以牵挂的不多,需要他的也不多。

    水鲅需要阿七,他不能离开。

    那几日连续做梦,做过的关于前世的一个梦里,吴柒梦见老爹难得的哭了。

    老妈走的那年老爹哭过一次,之后再没见他哭过。贾孚在老爹身边,不断安慰着自责没有在回来的这一天好好陪着阿七的老爹。

    前世的身体静静地躺在太平间里,茗茗一直哭着说“对不起都怪我”。茗茗身边有个不算很帅却很温和的男人,一直劝她不要太伤心自责。

    他知道自己只能看着,明明不会再痛的心,还是痛了起来。

    他不要他们自责。

    老爹和茗茗,都是他爱的人,他不要他们为他伤心。心好痛,舍不得看他们难过。

    是不是只要他回去就好?他想回去,他想回去告诉他们他在另一个世界呀。不要为他难过,不要为他哭。

    想要跑到他们跟前,却发现自己动也动不了,只能感觉到心一直在痛。

    痛到最后,他又会被水鲅叫醒。

    然后,再次失望地发现,自己其实只是在做梦。

    从前世的那最后一天,梦到自己死后的这些天,周而复始,搅乱他每夜入眠。

    那些梦境,他是希望每天都能看到的,哪怕最后的结束都是自己心痛。

    每一天的开始,都是被水鲅一句句叫着“阿七”才能从不停转的梦靥里醒来。

    只是一次死后的穿越,他接受。换一个环境,这里除了一个人,再无旁人值得他在意。

    如果说,前世的每一天醒来,都是一成不变的先清醒再等着闹钟铃响。

    现在,他可以说,他的每一天,睁开眼看到的都是大块头少年老八。

    也许正如动物对第一眼生物的亲近那般,就算他吴柒最开始不知道自己身处异世,潜意识里还是把水鲅当成心脏病发后让他最有安全感的存在。

    对水鲅,他无论如何讨厌不起来。

    对他来说,水鲅就如这一世的老爹那样。或许,在这个未知世界里,水鲅是比起老爹来更重要的存在。

    前生他一个人被老爹拉拔大,老爹本身就不是多细致的人,能让他在有心脏病的隐患下活到安全长大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一世,他多了一个哥哥般的弟弟,就是块头太大了些,让他这当哥的废柴很是羡慕。

    换个地方活下去,除了接受就是接受。

    以后的每一天,他也会活出自己的新生活,在他还用着这身体的期间。

    活着,好好活着。

    3、第4章 木有力气也能活下去哼 。。。

    想起今天要去林子里看看环境,吴柒心里不免有些小激动。

    吃完烤肉,吴柒跟水鲅一起朝着村口走去。

    每天早上在部落类似大门的出口处,都会集中站好三拨人。

    一队人负责去远些的山林里打猎,一队人负责去盐海下水捞鱼,最后一队也就是女人为主力的小队则是负责在附近找些吃的。

    部落里每天也会有一部分留守看好部落。部落里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这也是吴柒不能忍受自己不干活的原因之一。

    前世吴柒会宅起来,一半是因为身体原因,另一半就是因为茗茗要他陪她玩网游。就算他宅,他能做的运动,他都还是会做,他能干的活,他也从不会假手他人。

    不仅作息规律,饮食也很合理,这也可以说是身体原因逼出来的。只是他习惯了如此,习惯了忙碌,初来异世界发呆的那几天,纯属意料外状况。

    跟水鲅道别之后,他就走到东菜身边。其他那些女人,他不熟,暂时也没想要熟悉的打算。原主阿七的沉闷这时候很有用啊他想。

    至于跟着小队一起出来的几个不很强壮的男人,他跟他们很熟吗?当然不,自然谁也没搭理谁。

    就这样一行人到了平时常去的林子。

    林子很大,女人们都只在附近摘点果子之类。

    东菜看阿七难得主动出来一回,很是热心的跟他说哪些果子甜哪些能吃哪些不行之类。

    放眼一看这片林海,吴柒心想这也就比原始森林强点吧。林子里的猛兽都被男人们驱赶得差不多了,不然女人们也不敢在这里自由自在的摘果子。

    这些果子,他能认出来的还真不多。

    咦?

    眼前熟悉的绿叶让他很是惊奇了一番,萝卜啊萝卜。

    这里竟然有萝卜。部落里的人从来不会留意地上的野菜,更没想过去拔萝卜。要知道这时候的小孩都不被允许出部落的,最容易好奇心发现萝卜的人没有出来,他倒成最先发现的人了。

    只是萝卜的发现,让他更加无法确定这是个什么世界了。

    按照历史文明的进程,会穿兽皮会做帐篷部落群居的,已经算是进化很好了,至少在他看来大家除了个子比较大外,模样也不像地理书中的那些人类始祖们。

    照他看来,村民们一个个就长得蛮现代化的。

    这,大概就算是萝卜引发的思考吧。

    这些话都不能跟人说,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了。

    还是抓紧拔点萝卜找点其他的蔬菜,他就不该胡思乱想。

    “阿七,你要煮野菜吗?”东菜有些奇怪阿七怎么会对这煮起来不怎么好吃的野菜。

    “不煮。就是想吃了,东菜你也可以挖点,回头我教你怎么做。”说完想到原主也就小时候做点厨活后来压根不干活,就加了句道:“这几天我梦见很多好吃的,应该可以做出来。东菜你要不信,少挖点就好。”

    “这叶子不好吃,那底下的白根也不好挖。阿七你别弄了,你本来就没多大力气。”

    吴柒心想,原来她们知道底下是白萝卜只是觉得难挖又没什么意义才不挖的。不是他最先发现萝卜啊他想,不过他人都来了,总要找些能吃的再回去。

    “没事,没力气挖多了,就挖一棵也行,一根萝卜就够大够吃的了。”

    “萝卜?”东菜纳闷?这不就一棵野菜嘛。

    “嗯,要用拔的才能出来的不就是萝卜嘛。虽然我没力气拔,慢慢挖总能出来吧。我在梦里吃的时候就是这样叫的。”说完吴柒挠挠头,这落后的地方,害得他说什么都要说是梦里见到的。还好从前有不少人梦见的也是很古怪的东西,虽然不说都成真,也不少是真的。也还好他们不会因为他的梦怪异要抹去他的存在,他可是听过一些借尸还魂被发现的惨况。

    东菜确实不会因为听到阿七说梦见什么就想到别的,最多就觉得阿七他淹了一次水,变得爱吃还吃得古怪。她自己有一回还梦见南云说娶她,结果第二天南云就跟她爹东陵说要娶她,把她臊得脸都红透了。不过她跟南云现在还没成亲,族长说了,到了入冬前一天,就把他俩的结亲仪式办了。哎呀,想到这里,东菜禁不住脸红红地瞟了眼正在不远处抓兔子的南云。南云也正好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的脸立时红得更不能见人了,赶紧蹲下帮阿七挖萝卜。

    管它挖萝卜还是什么,能让她脸不那么红就好。梦什么的,祖先都说过有些先知就是做梦梦出奇迹的。

    吴柒知道今天跟她们一起出来的男人里,正巧就有东菜的结亲对象。眼下东菜跟南云都在害羞,对他来说又没有影响。东菜帮他挖萝卜他就很高兴了。

    挖出来的第一个萝卜不算很大,也就跟他小腿差不多粗细,没费他多大力气。东菜说的难拔,不过是相对果子只要伸手摘下来说的。

    见东菜还在用力帮他在地里跟萝卜较劲儿,能拔就拔不能拔就挖。吴柒不着急自己再接着挖,先用叶子擦了擦自己挖出来的这根瘦萝卜带出来的泥土。觉得差不多了,把萝卜掰成三段,一段自己先吃了,示意东菜也吃,又让东菜把第三段拿给南云。

    东菜起先不打算吃。有一回她早上不想吃肉,果子又没熟,饿得不行时她也挖过一个吃,只觉又呛又难啃。对阿七口中的“萝卜”,她兴趣真不大。不过阿七难得这么热心,她也不好不给阿七面子,虽然她还不怎么理解有面子这个东西的存在。就连脸红她都觉得是自己太傻的缘故,平时见人跟结亲对象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像她这样羞涩啊。真是好羞人啊她想。

    想着就算难吃也要跟南云一起吃,再说阿七亲手给的实在是少见,南云肯定也是这样认为的。南云平时跟水鲅关系还不错,对阿七也是无厌无喜的。

    两人相对啃起萝卜来,看都不看对方一眼,就想着快到冬天,好快点跟对方结亲就好了。

    不知是心里甜蜜还是萝卜变了,他们只觉嘴里的白萝卜口感还是不错的,甜中微微带点辛辣,很是爽口。

    南云从前就没留心过野菜,更不知道这种野菜底下的白萝卜味道还不错,问道:“阿七,这白萝卜还不差。你梦里真就挖过萝卜?”

    刚啃完美味萝卜甚是舒爽的吴柒笑答:“是啊。这几天做梦,总是先梦到找到一堆好吃的,林子里也有,海子里也有,山上的也有,不过你知道,就我这样,也就能来这里找找了。每次都吃得正香呢,然后又梦见吃的被人抢走吓醒,搞得老八还以为我做噩梦呢。”他总不能等万一某天老八不小心说出他做噩梦的事情来就不好了,到时候不就又要丢脸一回了。要知道现在阿七的身子可是他在用,他可不要总被人笑。

    “哈哈。阿七你现在肯说话了,还一下子说这么多呀,老八知道了肯定高兴。”南云是知道水鲅对阿七有多好的,阿七现在能变得更讨人喜欢些他也替水鲅高兴。至于称呼,他想水鲅自己也只会认可阿七对他的称呼吧,不管他要改成什么。

    东菜也忍不住一边啃萝卜一边说:“就是就是。前几天阿七还不怎么说话的,昨天开始倒是说的多了些,还问起一些部落的事儿呢。南云哥,阿七这回是变好了,都能发现这时候的萝卜好吃呀,跟果子也差不离儿了,就没有果子那么甜罢了。我现在就去叫她们过来也挖点回去,就算煮着吃不好吃,直接吃也还不错啦。”

    三两下解决完嘴里的萝卜,东菜马上走远去叫人过来。

    “南云,说到萝卜。我想起来了,你刚抓的兔子也爱吃萝卜的,不过兔子还是吃草多些。”阿七想了想,还是加了句又说:“你要抓几只活着的兔子,就用萝卜养着也行。不过不是这种萝卜,是橘子色的胡萝卜。喏,就是那边的。你养着吧,回头他们还能下崽的,有一回我没事做溜进来时看见的。我看它们一窝兔子还是很多的。养兔子好像不是很麻烦的样子,南云,你可以试试先。”

    “你是见兔子爱吃才在梦里觉得那也是好吃的?”南云有些错愕,只觉阿七的梦够怪不说,他会做梦的原因更怪。从没想过这些动物也能放在家里养着长大,要真那样,还真是不错。

    “算是吧。其实就算不是这个时候的萝卜,我也尝过的,只是那时觉得不怎么好吃才没说。跟东菜一样,要不是见兔子也是爱吃这时候的胡萝卜,我也不会想要尝尝的。胡萝卜没萝卜好入味,从这味道来说,我想不管是烤萝卜还是煮萝卜,应该都很好吃。平时用些青草啊也行,只要看看兔子平时喜欢哪种草,养兔子肯定没问题。兔子下崽可能下一窝的啊,多喂草,加点胡萝卜应该可以吧。你试试,我也不是很清楚。怎么说那也只是个梦啊对吧。”不管是牛肉萝卜汤还是萝卜排骨汤等等,都是他前世的大爱啊。

    待会儿回去,就可以先拿家里的肉干炖一锅萝卜野猪排骨汤。都不用加什么调料,放点盐炖好就肯定是绝对美味啊。一时忍不住心驰神往,他还真没发现吃了几天纯烤肉,他就成了一吃货。至于胡萝卜,抱歉,他一直不怎么爱吃,所以就算胡萝卜就在萝卜边上这么古怪地长着,他也不会想要挖点出来。

    南云看他这样实在忍不住笑意。正好这时女人们都过来这边了,他也就没再说话,还真找到兔子窝附近,沿路扔了几根胡萝卜跟白萝卜,自己躲在一旁。

    没过一会儿,看见有兔子出来。兔子们愣是饶了好大一圈,还真就一群围着在吃草,一小部分慢悠悠啃起了胡萝卜,他又乐了。

    要真能在自家养兔子,总比来抓这些一堆窝很难找的兔子要方便许多。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真的好养。从前还真没什么人养过猎物在部落里。回去他要先跟爹商量下才行。真能成的话,冬天也会好过些。没想到这些野菜的根还挺有用的他乐了。还有这些草,嗯,确实可以考虑下。

    阿七挖了五根萝卜就没再挖下去了。这五根萝卜够吃上几天了,他还要去找找有没有其他好吃的。

    别说,他还真就找到一些明明不应该同时出现的蔬菜,把他乐得对这个远古异世界也开始有了些小期待。

    他相信,有这些蔬菜,就算他力气再小,他在家门口开上几亩地种上这些也够他吃了,要养老八的话也不是不可能,只要老八能坚持不吃肉。当然,等他菜种好了,养些猎物什么的也是可以的。

    连不该同一个时令同一个地域生长出来的瓜果蔬菜都能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片小林子里,其他的山林里,动植物种类绝对够丰富。毕竟这里还有那么多连他还都不认识的东西呀。

    看了眼铺在地上的兽皮,他笑了。

    土豆两个,地瓜四个,麦穗小许做种,稻谷一斤左右,生菜两棵,大头菜一棵。当然还有之前挖的五根萝卜。水果的话倒只是摘了俩苹果俩橘子,够他跟老八今天吃就好。收获颇丰,而且他发现还有不少作物,他暂时还没想吃就没倒腾过来。要知道现在他身体确实没什么力气那种,能带走这些已经很费力了。还是看离部落不远的原因才多拿了些。

    有了这些,他活下来的底气更足了。

    不用做负累的感觉真特么爽歪歪。

    不要怪他语带不纯,实在是兴奋的。

    第一次出行,满分。

    兔子:不要说人家“饶了好大一圈”嘛。(三瓣嘴撅起害羞状,兔牙见光可爱样。)

    某香:谁让那谁谁说你们“兔子不吃窝边草”,溜达去吧。去吧去吧。(挥手拜拜~sayonara了您叻~)

    七上:(泪目)为毛只给俺稻子小麦,俺不会脱谷。

    八下:(上前忙安慰,拍拍~~)有了种子,米饭还会远吗?

    一百:记得给我留点。(抓起某七的手求包养~)

    小白:(抚额)吃货。(谁才是小白啊,香你去shi~)

    4、番外0:阿七的梦境:前世 。。。

    清晨,太阳刚刚爬起来不久。

    “叮铃铃”“叮铃铃”的铃声响起,闹钟刚要继续奋力工作时,一只手从天蓝色被窝里伸出来摁了一下。

    一室安静。

    吴柒在闹钟响第一声时就已经醒了。

    今天老爹回国,非要他去接他。

    往年也没见老爹要他去接机,这回还没回来呢就死活嚷嚷着要吴柒去接他。

    洗漱好后,吴柒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下楼开车去了机场。

    前几天接到电话,他就把车送洗了。这车开着倒是不见因为主人许久不开车带来的灰尘。废话,都洗白白了,能不干净嘛。要是这可怜的自被主人买来就很少出车库的车会说话,肯定会跟你抱怨它身为车的使命在主人手里实在是得不到体现。

    周末大街上人和车都不多,吴柒很快就到了机场,停好车后就在机场里优哉游哉地吃着早饭等他爹过来找他。他才不会跑去找他,能早起来接他就不错了,反正老爹知道他会在哪。

    这几天天气都不错,老爹的飞机还是晚点了。吴柒也没着急,只是静静地坐着。

    心情很好,这时手机里传来的消息让他立马无语了。

    〃吴柒,我们分手吧。〃

    吴柒还没来得及回复,就见又是两条来自“lovely岳茗垣”的短信。

    他知道,那不过是将同样的内容重复了两次。他心内嗤道,茗茗这都玩起分手游戏了,还不忘发给他的短信每条必发三回的习惯。

    一眼没看后面两条短信,直接点了拨号键。打了几次过去,耳边响动的都是从彩铃声到嘟声。他才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次玩笑,眉头微皱,心里有些烦。

    今天老爹回来,他不想跟茗茗闹,虽然一般来说都是茗茗在闹他陪着。

    他没有再拨过去,直接按了关机键,起身就走。

    他有些头痛。茗茗爱玩,也许她已经受不了自己才决定离开。他们在一起之前,他就说过,若有一天她不再爱他了,直接给他发短信说分手就好。她当时苦着脸说人家说分手一遍就够,她要和他分了,还得来三遍,多不划算啊。只是没想到,也许,真的是一语成谶。

    他那时难得听茗茗的话文艺了一把,或许,他就不适合文艺范儿,才被自己说的话忽悠了。

    “小七。老爹在这儿,你往哪儿瞅呢。”吴冯刚一走出来就看见平时不可能出现在那里的宝贝儿子,心里的欢乐让他的脸立马看上去又年轻了几岁。边上跟他一起出来的人看到这一幕,微笑不已。

    吴冯走到吴柒跟前,给了儿子好大一个拥抱。吴柒也没空去想那条短信了,就算老爹烦了些,他还是很高兴和老爹亲近的。注意到老爹边上那个笑得有些勉强的人,再看老爹的亲密劲儿,不由有些脸红,说了声“老爹,这儿人太多先回去再说”后巧妙地脱离了吴老爹的惯性熊抱。说完立马看向那个明显是跟独行侠当惯了的老爹一起出现的男人。

    那人见吴柒看着自己,笑了笑朝他伸手示好说:“你好,小七。我是贾孚,现在和吴冯是一对。”

    贾孚没有看吴冯听到这话微微有些僵硬的脸,无视吴柒无视他伸手,脸带温和地笑着。

    有些事,急不来。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不然吴冯也不会被他缠上。

    饶是吴柒见多识广,也不是没想过可能有这一天,还是没想到老爹选的人,竟然会是一个模样不错的中年男子。就算这贾孚给人感觉再好,也比不上老爹在他心里的地位。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老爹会被一个男人骗走,他没想过要俩爹呀。就像最好的玩具被人拿走,吴柒心里有些不快。那个就算一个人四处旅游却还是最疼爱他的老爹,往后会爱另一个人了。

    吴柒笑了笑,说:“贾先生您好,我和您不熟,您还是叫我吴柒吧。谢谢。”

    他不反对老爹再谈恋爱,不表示他就要马上接受贾孚的自来熟。人家熟悉的是他老爹,他更没必要跟贾孚混熟。

    吴冯显然是十分信任这两人不会弄出什么大矛盾出来的,继续跟儿子热乎着,看得一旁的贾孚气得牙痒痒。

    当初他才走近他剩不过几步距离时,吴冯就说人人授受不亲。就算现在吴冯还常赌气说什么一丈之内是为夫,他跟他不过是情人关系没必要每时每刻都靠那么近。把贾孚气得成天想着怎么把吴冯压去结婚。

    事实上,吴冯更多时候都还是不接受他的靠近。哪像眼下吴冯跟吴柒的亲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俩有多感情好。

    得,只是他儿子,往后也跟他儿子差不多,他没什么好吃醋的。想是那样想,脸上那纠结的表情,换做谁都能看出来有多么的不爽。

    一股强烈的怨念从老爹身旁传来,吴柒下意识又离老爹远了些。

    废话,老爹第二春难得来了,就算他不准备跟第二春打交道,也不好看他二人回头为他争吵干嘛干嘛的。

    老爹现在都幸福得从外面跑回来跟他晒起幸福来了,他自个这边却是要先解决掉跟茗茗的问题才行。

    不等吴柒给老爹和贾孚收拾停当,吴冯就把行李扔给吴柒,带着贾孚直接开走吴柒的车子熟悉城市去了,留下吴柒一人囧囧有神地拖着行李箱。

    原来不管过去多久,他永远都是最先被嫌弃那一只啊。望天。内牛满面好大一碗。习惯了就好。继续泪流。

    吴柒随手招来一辆计程车打算回家宅着,猛然想起之前那道貌似不是玩笑的分手短信,就让司机载着他去洋湖小区。

    分手嘛,总要两个人说清道明才好。

    借了司机手机给茗茗打电话。号码早已烂熟在心,根本不需要他开机找号。何况现在的茗茗还不一定能接他那个号打来的电话。就这一点,吴柒也不明白茗茗到底怎么想的,明明一直都是很能开得起玩笑的女人,今天突然发个分手短信还不肯给他个解释。

    这都什么事儿嘛。这一天开始就不够走运,吴柒等待电话拨通的时候又忍不住心里吐槽。谁让他平时爱宅,养成了脑补跟吐槽的不良习惯。再说都习惯了,还改什么。茗茗不也总笑话他就是个闷骚的主,难道现在茗茗嫌弃他了?心内自嘲时,电话接通了。

    “喂?喂?”

    听出那头就是茗茗的声音,吴柒这才慢悠悠说道:“岳茗垣。我吴柒。”

    都要分手了,也没必要再闹甜蜜了。

    良久,对面的声音才继续传来。

    “吴柒,你过来也没意思。一句话讲三遍还那样,我要和你分手。”

    “那见面说。三分钟后你家楼下见。”挂断电话,正好这时车子也刚要开进小区。车上还有行李,吴柒让司机等他出来,慢悠悠走向东区a座13楼下等着岳茗垣下楼。

    岳茗垣三分钟前就留意了下小区大门,见有车子开进小区时就已经想了半天下不下去。等到看见自家楼下那道熟悉到让她想哭的身影,最终还是没有按捺住自己,下楼来见吴柒。

    看着眼前这个谁看见都会说很帅很帅的前男友,岳茗垣有些不知所措。

    “想好理由了吧,你说。一个就够了。”

    “分手就分手,当初在一起时就没说过理由。再说是我先说开始的,结束的时候一样就好。”

    “茗茗。你已经决定了,我就不说什么了。这大概也是最后一次叫你茗茗了。你大周末的跟我说分手,之前一点信儿也没透。你想分手我没事,不给理由也就这样。”吴柒看着岳茗垣明显是强装镇定的样子,很是不明白他们之间有什么可以隐瞒的。追根究底这种事,从来不是他会干的。

    “我知道,你这是来见我最后一面。”岳茗垣小声地自言自语,要不是吴柒习惯了她从前那样小声撒娇,他还真不一定能听清。

    吴柒笑了,拿出一个小盒子放到岳茗垣手里。

    那是昨天夜里吴柒准备用来求婚的戒指,岳茗垣曾经笑说要多好看的戒指她才肯答应他求婚,然后他陪着她一起设计出来的一款婚戒。既然要分开了,这最后属于这份恋情的东西他也不会留。

    岳茗垣愣愣地拿出戒指,也不管他们一路走来的这个角落会不会有人,蹲在地上就哭了起来。

    “七七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想让你有这么狗血的分手剧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