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 散文新势力·风华 > 章节目录 第 10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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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走的那个晚上,那些道路似乎都有些熟悉了,看见高大的城墙,就想对着它说一句我们家小赵的坏话,不利的话。小赵说你说吧,那我说了,结果我说了。我说小赵我爱你。然后对着路灯又说,爱,对着每扇门也说,爱,对着每一个信箱说,爱,对着爱人说爱,对着爱情说爱。车子从坡上慢慢滑下去,因为暴雨,我们都有些湿润,模模糊糊地看到沱江,吊脚楼,船只,游客,有有点陌生。觉得凤凰古镇上的那么一丁点儿繁华,像一点淤泥、一些淤血,转身转眼就又通畅了。还是不如我出生的地方张家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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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节:谁能养育这样的女儿

    谁能养育这样的女儿

    听外婆说,她从小就倔,还是做姑娘、还需要将就大人的时候,有一次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跟外婆怄气,吃着家里的饭,却有本事大半年不跟外婆说话。

    她高中毕业,什么都不会,跟外公到建筑工地上抬预制板,两个人一口气能抬到三楼去。

    除了我爸爸,她还处过一个对象,那人在电厂里工作,现在退休了,在一个我们经常路过的巷子里卖米。要是跟他结婚,他能帮她安排进电厂里工作。那个人老实巴交,有些驼。开始一点事情都没,叫那个人欢喜了很久。要知道她年轻的时候长得脸庞秀气、身材结实,在照片里看起来有些像宋祖英。后来有媒人到她家,向她讲了我爸爸。当时我爸爸是个游手好闲的大龄青年,当时街道很窄,人很稀。她早早听说过街上有我爸爸这么个人,刚好听来人一说,也不知道见没见过,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下来。后来她到湘潭的一个叔叔家,躲了半个月这个卖米的人。想来罪过,年轻的时候,谁没叫谁痛不欲生?我有点庆幸,万一我要遗传成一个驼背,我还要不要做人?

    生我的时候,她一餐要吃一只j,我乃乃在送j的路上,与熟人讲话去了,送迟了,jr冷了,她哭得死去活来,无法安慰。那一年的年饭,唯一一次不是她亲手做的,因为是冬天,她刚生完我,下不得地,我爸爸做了四个怪模怪样的菜,就直接摆在被子上。

    她一辈子没有过正式的工作。她在一家〃四海春〃的旅社里做过服务员,负责打开水。她到医院里做过清洁工,我顺便出生在那家医院里。她到一家私人开的幼儿园里做保幼员,给小孩子们端屎接n,我在那个幼儿园里旁听。她到一家食品厂里做月饼,我就守在那里吃月饼,月饼里有冰糖和腊r。她在一家早餐店子里帮忙煮面条,把每天清早那碗免费的三鲜米粉省给我。她继承她婆婆的事业,到居委会帮忙,发放计划生育的传单或者老鼠药。别人邀她给红百事帮厨,三天一百块,凌晨四点就要步行到河对门,没有车也舍不得坐。

    她一辈子难得享过福,难得买过一件新衣服,我已经读大学了,她还穿我初中时期的衣服。给她买的衣服,她觉得领子太下,不敢穿。她多年来少有的积蓄,全给我交了十几年的学费。我爸爸年轻时嗜赌而又高傲,中年不得志、性情暴躁,晚年病怏怏,他们曾经打架,c过刀,打滚到菜地里,现在他们老了,心善了,感情安好。

    我恨她,恨她没能耐,恨她不优雅,恨我生下来就比别人站得低,仿佛站在坑里,比别人缺少太多。我从不肯陪她,只要我稍稍挨她坐着,她都觉得惊喜。

    这个夏天过于热,我闯了祸,使她疯掉了。她陪我四处拜访人,有时候总是神圣地脱掉鞋,怕踩脏别人的地盘。有时候干脆不进去,蹲在大门口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等我出来。有时候进去了,死活不肯叫东西吃,因为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些场合。

    她买错菜,认不出朝夕相对的婆婆。她夜不能寐,让我想起小时候学的蒲松龄《聊斋》的〃一狼假寐〃,可她是娘。有人凑过来说能帮她忙,她就从袜子里掏钱给人家。为了在窗子外面瞪那些污蔑我的人们,她翻了一天的白眼,导致面部扭曲几天不能恢复。她走在街上,流言四起,几个陌生人说她养了祸害、养了妖孽,嫁人都成问题。又说,她们一家人已经反目成仇,该送去参加湖南经视《寻情记》。她来不及争辩,当场就落泪。

    小时候,见过老鹰捉小j,那时候还没有高楼。小j玩耍,老鹰来袭。惊慌的小j躲到母j翅膀下面,像孩子躲进大人的军大衣里。母j本身也是害怕的,因为有小j在,就有责任在,它索性忘记了害怕。它被抓到半空中,飞了几个屋顶远,众人的吼叫声,吓得老鹰把它丢下来。母j如此,何况母亲?她的女儿,年纪轻轻,长在身上的不管是刺还是翎,都被人恶狠狠地拔去,她却无能为力,她怎么不着急?

    爸爸总是说,总是说,世界十谜之一,你妈妈怎么生了你?她蠢得像y体。

    她在火车站接我,总是提前一个小时,我告诉她火车向来只晚不早,她从来听不进去。我坐在开向她的火车里,突然觉得自己也如同一列火车,经过乱坟岗、暴雨、玉米地、树、塔、山坡、河流、黑d、荷塘、烟雾。满眼都是黑,也满眼都是绿。

    妈妈,如你认为的,女儿懒,不能干。不能干点别的什么,所以她继续写,写。这么多年来,她吃了你那么多饭,伤了你那么多心,添了你那么多乱。她什么不都怕,只是怕随时随地随随便便死了,不能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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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5节:素手金边(1)

    素手金边

    去张家界,得捎上二伯。三十年前,他在相邻的袁家界当知青,垦荒打猎打渔,像一头英俊饱满的野兽在这些山之间纵来跃去,倒也不觉得苦。堂姐半夜出生在返城山路的板车上,她有另一个名字,不常叫,峻生,崇山峻岭生。不能遗忘那个晚上的月光和雾,这山,于我们,是身世,是往事,是一些丝绸。

    我想,家乡的风景或者大多处的风景,都是以山取胜以水取悦的,山是用来奠基,是脊梁骨,水是用来助兴,是张灯结彩。这水有,这山不常常有。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得罪了水?水也是有宗族有支脉的,我还不会游泳,哪天不幸落到水的手里,会不会计怪?

    只看了几眼山,就决定放弃爬了,山一批批,粗壮如斜塔,被远古巨人穿行时不慎带倒或示威拔起,随时有倒塌压我于身下的可能。我属于弱小,二伯属于病残,纷纷选择了水路线。

    初次听说金鞭溪,我才几岁,年纪太小认字太少,一切从简,都往同音字身上靠,误以为〃鞭〃同〃边〃。那时候我想,一定是溪流沿岸,水草、碎石做陪,水拐到哪里,追随到哪里。水草哪怕天生是绿的,长时间踩在水里,也就渐渐泡成枯黄,被山里的气s一浆,硬了起来,有了光泽。石头也许是青的褐的,老浸在水中,推搡着摩挲着,就泛起黄来,像牙齿变黄一样,有了金属色,如某些矿。久而久之,就自发地给溪水镀了金边,镶得齐攒,镶得良苦用心,比缝纫机踩出来的还专业,像一条古代土家王者的金腰带,担在山肩。等我看了金鞭岩、神鹰护鞭才觉悟,此〃鞭〃非此〃边〃,是个多年的白字,我却懒得纠正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神,有自己的眼神,看风景是为了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我们都要最真心的风景,不要随从的风景。境由心造,大家只会看到由衷的风景以至于感叹万千。至于谁究竟看出什么来,真的无关紧要也无伤大雅,让我继续守着这个白字好了。

    在金鞭溪,最让我开怀的就是有猴子出没,让我们的观光不再静默。它们已经不仅仅是出没,而是挑衅、出乖露丑、甚至打劫,让我们哭笑不得。我妈妈因为披片掉块、大包小包,不太严紧,被猴子钻了空子。猴子很势利,难怪有说〃沐猴而冠〃,猴子能通过人的衣着分辨人的身份,一眼就看出我妈妈是无知妇孺好欺负。一群人谁都没下手,就是动了她。尾随其后,把她装满水果的塑料袋子拍打几下,一把抓破,水果滚了一地。十几只猴子一瞬间在地上滚过,把水果一扫而光,纷纷跳上了树。橙子皮那么厚,虽然它们剥得有技巧,难保不涩到口,它们大概是闲得无聊想挑逗下游客。一只年老色衰的母猴,坐在一个伸出来的岩石上带儿子,儿子双眼紧闭,双臂勾在她胸前苦苦吃奶,把她茹头扯得好长好长。我只是好奇,怕她疼,就这么看了一眼,没有丝毫恶意,她立刻就翻脸了,眼神朝我袭来,嘴巴嘟囔嘟囔着,翻译过来,骂的应该是穷凶极恶的话,好像要吃了我。我也不敢惹它,绕着人走开了,心里觉得那个窝囊、那个冤枉啊。对岸一只猴子,表现欲太强,他长得不够帅,伙伴太多得不到关注、没被拍照有些懊恼,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想了半天,一头扎进水里。还是初夏,水凉沁沁的,掬把水洗脸都要缩回,它倒好,在水里高一脚低一脚,扑腾了好半天,引起了我们的重视。一身皮毛浇湿,还反复下水,我真担心它感冒,想来猴子也是蠢,要表现自己也该有个度,适可而止,不过猴子要是知道这个,它怎么叫猴子呢,就该和我们称兄道弟了。二伯说他们那个时候,猴子不是什么稀物,不当好的搞,经常有饥饿的猴子到民家偷玉米吃,吃饱了就捣乱,被农民拿铲子打死在菜地里。他们还捉过猴子吃,猴子跟人相近,剥它的皮、敲破它的脑壳是件棘手的事情,它的尖叫让每个参与吃它的人钻心。这就是过去猴子的际遇,听起来跟旧社会似的,荒蛮残忍的年代,人们饿而且心烦意乱。现在猴子这么有恃无恐,也是怜爱使然。要是可以认养一只猴子就好了,就像认养一棵小树来爱惜,可是猴子那么爱跑,漫山遍野地猖,估计,有生之年,你只能见同一只猴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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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6节:素手金边(2)

    走到紫藻潭才折回来,记忆中前面还有个叫水绕四门的,本想到那里去,沿途风景绰绰,对于土生土长的人,觉得有些习惯了,继续走,于我们的意义不大。潭不大,是一块完整的巨石被金鞭溪拱破表层,哪怕是表层,就花费了若干年。在景区就是这样,恢弘的、气贯长虹的值得你敬畏,细微的、貌不惊人的更值得你敬畏。它们同样经过了亿万个夜晚,力不一样、手法不一样、伤势不一样,可是岁月不减、辈分不减、恒心不减。潭呈紫色,因为太透彻,看起来不觉得深。可二伯说,别小看这水,他年轻时候太莽撞,跟人打赌跳进去,深得要死险些窒息。许多人信奉这水,用硬币许愿,硬币现在不流通了却还有着许愿的功用。投掷了好多进去,满潭子银色的眼光流转,像满坛子的光洋,无法收敛要溢出。等到和阳光一接头,更刺眼。鱼背脊有白线,生长在水流冲刷之下,溪流对于它来说,相当于瀑布。刀锋的身形,凛冽得很,密集如刺,一看就有上好的口感。二伯说过去如何对付这些硬币:傍晚拿一坨磁铁,磁铁要面积大,用绳子系紧,从桥上垂下去,滑进水底,不知用了多长的绳子。第二天一大早拔出,沉了许多,拉上来一看,吸附满了硬币,一角的两角的磁铁看不上吸不上,专吸五毛的带点铜的那种,还有一块的。好几十块呢,也算一天的收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许只是二伯对这些硬币束手无措的幻想。顽皮的二伯,让我的旅行充满幽默感。

    发现一只银色的蜥蜴,像一只尖飕飕的幼小的银靴子,或者一根玉簪,跌落在草间。自作聪明,以为自己的保护色开展得多么高明,实际上早就看穿它了,它却不自觉,继续一动不动,深呼吸着。它深深懂得,这些山水,从未被干涉,它也将,绝不被打扰。看了半天,拿它没办法,难道丢个石头过去砸它?还有蜻蜓,精致得像糖衣炮弹里的糖衣,无忧无虑在草上一踮一踮,我捉了一秒又立刻放,生怕捏碎。

    很久没见着它们了,大约在小学,整个城市还很阡陌交通的时候,随处可见蝴蝶。当时,从我们家到二伯家,有无数条小路连着,串门可以有挑选的走。到最后,就只剩一条大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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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7节:纯美时光(1)

    李萌,女,1985年3月生于山西太原,华中师范大学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毕业。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曾获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等多项文学奖项。著有《行走季节》《青春河湮没花朵》等。

    纯美时光

    我常常在想,当我白发苍苍时,坐在摇椅上看着树叶片片掉落,该是怎样的欣慰和坦然……

    从小我就生长在这座碧草茵茵的大学校园里。爸爸妈妈曾经是这里的学生。他们在这里恋爱,结婚,然后有了我。后来他们留校了,留下了他们的整个青春,也留下了我所有的回忆与爱恋。

    那个恬静安然的大学校园包裹着我的整个童年,我一直认为我很幸运能够在这里度过我的孩童时光。那些当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开始上演的友情,那些我的幼儿园我的小学,以及现在在everywhere的朋友,那些和我一起爬树,和泥巴,吵架和过家家的小伙伴们,我很珍惜他们。我们孩子气地相亲相爱,也可以翻脸翻得一塌糊涂。不必要背负太多的志同道合,只是很自然地将童年交给彼此。放学回家的路上又一次路过小学母校的校园。夕阳下我不自觉地频频回望,斑驳的老楼以它静默的姿态诉说着时光的流转,诉说着孩子们美丽的梦。于是发现自己又无法自拔地回到那段久远的岁月。

    小的时候学校种着两排很高很粗的泡桐树。一到春天它就开出满树满树的小花儿。紫色的可爱的小花儿,像喇叭一样。然后它就落下来,落得遍地都是一片紫色。我一直认为那是校园一年中最漂亮的时候。我们就高兴地叫着去拾它们,拾来一大捧一大捧的泡桐花儿。淡淡的香味包围着我们,我们觉得自己像花仙子一样轻盈地在人间漫步。

    可是很快就上课了,我们舍不得把它们藏在桌斗里蔫掉,于是就很大方地摆在桌上。一大片一大片的花儿遮住了我们因为兴奋涨得通红的小脸。老师瞪着眼睛惊讶地看我们,我们就咯咯地笑,因为很快乐。很久很久了,那些画面一直清晰又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以至于在春天的小路上一看到那些紫色的小精灵时我都会停下脚步怜爱地拾起它们。心头一阵一阵地颤动,我就很努力地去回忆那些日子里我们有多么快乐。

    秋天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的树叶都落了。嘉嘉一个人跑去找好多的叶子,都是绿中带着黄色的那种,有清晰的叶的脉络。她一脸神秘地摇着头说你们知道吗,这叫生命的痕迹。我一直不知道小时候她从哪里学来这种可笑的深沉,只是当时的确把我们唬住了。我们就傻傻地用很崇拜的眼睛看着她。她拿出五颜六色的水彩笔来说把你们的秘密和愿望都写在上面吧。我们觉得这实在是个浪漫的好主意。就很认真地冥思苦想然后写下我们美丽的心愿。小叶子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稚嫩的字体,很灿烂,像一张一张精致的心型的小卡片。我们小心地捧着,捧着我们的秘密和愿望。嘉嘉带我们到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她说我们把这些小叶子埋起来吧,让它们永远永远都不会丢掉。我们简直对眼前这个浪漫的女孩子崇拜得一塌糊涂。就用劲地挖了一个一个的dd把我们的小叶子埋进去。嘉嘉托着下巴脸上写满了憧憬,她说风吹过这里的时候它会不会知道在这里埋着我们的秘密和心愿呢。

    后来就这样长大了。我还是喜欢在秋天的时候去找那些绿中带着黄色有清晰的脉络的叶子,在上面写各种各样的字。小小的叶子带着一点点沧桑和怀旧我喜欢那种感觉。有时候我会把它们寄给那些小伙伴们,告诉他们在一个地方还埋着我们的秘密呢,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看看它们。

    那些快乐遥远的日子啊。一直到现在,当我很疲惫很迷茫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些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它们就那样细腻地感动着我,把心情渲染得明媚快乐。

    我们的脚印遍布了这座大学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知道好多好多关于每一个地方的传奇的故事,讲起来绘声绘色,很投入的样子。我们跑去偷看情侣们卿卿我我,使一些很烂的小伎俩破坏意境,然后疯狂地逃跑然后得意地窃笑。我们在小花园的

    树林里藏猫猫在凉亭里过家家给假山上的每一块大石头起名字,摘漂亮的花朵绑成花环戴上然后满足地摇着头觉得很美丽。我的朋友们,他们都是很善良很单纯的孩子,他们毫不吝啬地告诉我新发现的秘密通道,用他们很少的零花钱请我一毛钱一支的小豆冰棒。他们教我爬树,摘很甜很甜的花蜜给我吃。我的朋友们,现在正在各个小小的角落里埋头奋斗的朋友们,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记得这些,记不记得有个很霸道的小丫头一直一直都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

    那时的孩子们是无所顾忌的,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做梦。我们约定好将来买一幢大大的别墅,里面有吃不完的冰激凌。我们带我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让他们像兄弟姐妹一样的亲密。我们永远永远生活在一起,一直到老掉,死去……说这些的时候我们一脸的虔诚和信誓旦旦,所以我就很认真地记着它一直到今天。下课的时候和同桌聊天,她问我你想象过将来的生活吗?我告诉她和我的朋友们生活在一幢大大的别墅里,里面有吃不完的冰激凌。我们带我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让他们像兄弟姐妹一样的亲密。我们永远永远生活在一起,一直到老掉,死去……然后我看到同桌用很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她说你的想象力好丰富还这么具体。那一刻我的眼眶突然很热,我说你知道吗这不是我的想象,这是我们的一个约定。

    ◇。hqdoor。◇欢◇迎访◇问◇

    第88节:纯美时光(2)

    于是在有空的时候我就爱翻开影集去看小时候的照片,因为那上面有我透明的童年和红扑扑的笑脸。我们总是在骄傲地甜蜜地笑着,虽然我已经记不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快乐。我会很小心地拭去上面细细的尘土,因为我知道时间无法把它们尘封。

    照片里一次一次地出现着一张笑脸,那是我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在小学的时候。她有圆圆的脸,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和洋娃娃一样。那时她家离学校很远,每天下课后要一个人等爸爸来接她回家。她觉得闷于是我就很慷慨地留下来陪她。放学后空空的校园里我俩坐在c场高高的双杠上。她翻开口袋,里面有花花绿绿的糖果。她就拿出来给我吃,然后她笑,很像洋娃娃。初夏的微风吹呀吹呀,掀起她小碎花的白裙子,露出胖嘟嘟的小腿。

    可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延续多久,她就随爸爸妈妈去加拿大了。要走的时候,她紧紧抓着我的手,哽咽着,小小的通红的脸上淌满了泪水。她一直一直重复着你一定要常常写信给我。我郑重地点点头。

    走得很远了她还在和我挥手,我就伤心地哭了。

    然后我就认真地给她写信,一笔一画地,有时候还夹杂着拼音,告诉她我的一切,再把它们送进邮筒。于是我有了一封又一封异国回信,还有一大堆漂亮的邮票。她说那里的学习很轻松,四年级了才做5x6,所以她数学成绩一直是最棒的。我就很羡慕她。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写信就少了。孩子总归是健忘的。所以很长的时间我都无法知道她的那些令人羡慕的生活。再后来就上了初中,随着她的几次搬家易址,我们最终断掉了联系。

    我有些遗憾和愧疚,但是我很忙已经没有什么时间去想起她。直到不久前一封来自加拿大的航空信寄到我的手里。我很吃惊,因为还能依稀地辨认出她从前字体的痕迹。她说她不知道我的地址,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打听到。她说这么长时间了你还好吗,是不是要把我忘了,她说你这个坏家伙这些年来你一直都说话不算数。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因为那一刻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因为她不允许我忘记。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无法言喻。这份没有承诺和责任的友情,我却从不怀疑它的真实和永恒。所以即使因为我们各自的忙碌很久很久都无法见面,甚至没有一点点的音讯,我都会感觉他们就在我身边,不曾远离。就像十六岁生日的晚上,一个将近四年没有联系的朋友打来电话祝我生日快乐。可是那时我已经辨认不出他的声音了。他大笑,你终于忙得把我忘了。我猛地一惊,多么久远的又熟悉的笑声!我紧抓听筒声音很急促,我叫着天哪真的是你吗?他说他刚刚下课,走在大街上突然想起我的生日就打来电话了。他说你过得快乐吗,然后就大声地唱起祝你生日快乐。唱完他说好了我不唱了,大街上好多人把我当神经病来看但我还是希望你快乐。他兴奋地大叫着,如同过去一样的无所顾忌,却不知道电话这头的我早已泪盈满眶甚至连一个谢字都说不出来。但我知道他不需要,他只要我快乐。

    所以我一直坚持着一些孩子气的东西,因为我相信那时的友谊可以维系我的一生。虽然现在依然有很多很多的朋友……我是一个善于交际的孩子……但我发现在这个省重点班中竞争很难和友谊同在。虽然我知道我的同学都是很优秀很好的同学,只是竞争给了我们太大的压力和责任。他们善良但不再纯真,他们正直却很少快乐。他们都有理想有抱负,他们都很勤奋,他们能在学习上帮我很大的忙,他们能清楚地告诉我是与非,对与错。可是我始终觉得我们之间有一段不可逾越的距离,始终不敢保证他们会是我永远的朋友,虽然我一直搞不懂永远到底有多远,却很坚定地相信那些陪我一起长大的朋友我会记他们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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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9节:纯美时光(3)

    许多年了,岁月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流淌。恬静安然的校园依然在用她的宽宏和博爱包容着孩子们的童年。我爱在不经意间漫步在母校的校园里,漫步在那些个曾经留有我们脚印和笑声的小角落里,去寻找当年当时的气息和痕迹。爱看着校园里那些孩子们的小小的快乐的样子,看着他们拖着大大的书包跑来跑去,稚嫩的叫声划破天空,看着他们认真地玩耍,用他们的执着继续我们的童年。那时我就会有很舒心的笑容。

    今天,我坐在这里写下这些的时候,阳光透过暗红色的窗帘洒进我的房间。唱机中轻缓地飘出莎拉布莱曼的《so many things》。我喜欢听她用慵懒的声音哼着这样的古老的曲调。那些温暖缤纷的往事就无法制止地浮现在眼前。so many things就这样恍惚又清晰地渐渐离我远去。那些生命中最初的感动,让我留恋让我回味让我无法释怀。我的童年,我的小小的幸福和悲伤,我的纯真可爱的朋友,我很想念他们。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但我希望他们快乐,那份简单的朴实的快乐,我不想让它消失,随着成长。我会祝福他们,随时随地,用我的心。

    莎拉布莱曼还在哼唱着,梦呓般地,用她清澈的没有杂质的声音。窗外,一片小叶子飘忽而下,在风中打着旋儿,很慢很慢地向下落。我突然觉得眼角湿湿的。天空很蓝,我的心也很安静。在经过了许多许多的纯美时光后,发现在这样的一个午后,回忆过去,是最美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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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0节:深褐色的寂寞(1)

    深褐色的寂寞

    两千零一年十月,天气凉得格外早,还未到十月的尾巴就已感受到了冬天的气息。我开始我漫长艰辛的理科生涯,每天用掉很多的草稿纸,翻过厚厚的习题。

    然后我在每个凌晨写字,在一日的最末与另一日最初的交接,一个模糊而暧昧的分界。有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用大片的时间思索,或发呆,让灵魂赤ll地暴露在没有面目的漆黑里,让孤独一寸一寸地渗透进骨髓里,听血y流淌出寂寞的声音,隐隐地疼痛。掀开窗帘的时候我会看到深褐色的天空。

    我一直坚持说午夜的天空是深褐色的,因为它是最寂寞的颜色。许多人说蓝色最寂寞,而我以为蓝色有太过直接的表白,让人感到过多的寒冷和无助。褐色用它精致的外表将一切纷繁的心事掩藏其中,诉说着无为人知的寂寞,流淌出华丽细腻的忧伤。就像没有第二个人会说天空是深褐色的,而我却看得出它深深掩藏起的大片寂寞。

    可是我已经不再爱去看天空了。在这个尘土飞扬的城市已经看不清天空本来的模样了。小时侯我总会趴在窗台上看天空里成片的星星。我一直相信星星是能够数清的,可是数着数着就睡着了。现在我很想找到牡羊座在哪里,看看那个我的星座是不是很神秘的样子,可是天空里真的只剩下可以数得清的几颗星星了。任我望得眼睛生疼也只是漫无边际的深褐色。我想她一定变得更加寂寞了,因为一个爱她的孩子却不愿再去看她了。

    所以我只是偶尔地看看窗外斑驳的树影晃动,用所有的时间思索,然后在纸上留下我美丽的字迹。

    我写一手很漂亮的字,只是平日混淆在一大片的自己中丧失了本来的模样。第一次给小蓝写信时,她说你的字很张扬,包含着强烈的欲望和愤怒的忧伤,但却是美丽的。

    我是一个对于写字有着异常灵性的孩子。很小的时候每个星期背着墨迹斑驳的去上书法课。教我的老师是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他总是笑眯眯地摸我的头说好孩子写得不错。一年以后我被调进了提高班和许多大哥哥大姐姐一起写字,只用半年的时间便写回来大大小小的一堆奖证。到现在离那段时间很久以后我还是喜欢握起笔时踏实温暖的感觉。所以我爱蹲在c场角落里用一枝小木g在柔软的泥土上留下字迹。那时我把身子紧紧蜷缩在一起,一笔一画地写漂亮的英文,精致的歌词,或反反复复地写一个名字,久久地不愿站起身来,像个安静的、幸福的、贪婪而寂寞的孩子。

    于是我一握起笔就开始不停地写,写很长很长时间,再把它们敲在键盘上,发出单调空d的声音,一直到手指一点点冰冷下来,僵硬到无法活动。

    我是一个非常非常怕冷的人。天气入秋后微弱的降温便会让我的手脚变得冰凉。我总是坐在床上支起膝盖将脚藏进毯子里,手里捂着一只细细长长的装着热水的玻璃杯静静地发呆。我很爱这个姿势,一个寂寞的姿势。我想起莉香在每个凌晨两点总会用这样的姿势想起完治,脸上轻轻浮起笑容。

    我坐在漆黑之中透过十九层的宽大的玻璃眺望这个城市的夜色。远处的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地亮成寂寞的形状。我望着许多的灯光不断地点亮和熄灭,在这变幻玄妙的夜色里。一直望到眼睛疼痛,一直望到杯子里的水没有了温度。然后我将它们一股脑灌下去,听喉咙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寂寞的声音。这些冰凉的清水总会将我从胃痛梦魇中惊醒,持续不断地痛下去。我只好将自己紧紧蜷缩在被子里牙齿在手指上留下很深的痕迹,泪水滴滴答答地落下来湿成一片。然后我慢慢地舒展开慢慢地睡去,像一个受惊的孩子。

    现在我依然会用寂寞的姿势坐下,望窗外夜色中的灯光望到很久很久,依然喝没有温度的冰凉的水,任胃痛把我折磨地无能为力。

    我总有着一些不可理喻的坚持。

    我坚持戴大块的男式手表,让它松松地在手腕上滑来滑去;坚持拒绝张扬的球鞋和夸张的休闲服,朴素得有些离群;坚持冬天不在手上擦润肤露,任它冻裂成一道一道伤口被风吹得生疼;坚持放一只塑料杯和一只保温杯在桌上,同时用两只杯子喝水;坚持每天的活动课手里抱厚厚的一叠书,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进出阅览室;坚持在午夜写许许多多的字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坚持挎一只大大的牛仔书包四处游走,里面装着我的walkman我的村上春树我的派克笔随录本和英语词典;坚持对上海的迷恋,每晚为复旦玩命再想它想得疼痛再疼痛到合上眼睛。

    ……

    当我第一次在网上遇到drift并告诉他这些的时候,他对我说,你是不是一个有些寂寞的孩子。?

    那一刻我突然有一点细微而敏感的颤动。

    这是一个让我想了很久很久的问题。

    小时侯我爱听妈妈讲一个故事,里面的人们过着快乐的生活,没有烦恼和寂寞永永远远地相亲相爱。长大以后我总是一遍遍地将这个故事讲给自己,每一次都感觉很温暖。我一直想做一个单纯的孩子可以和我的朋友快乐地在一起生活,可是我还是无法丢下笔停止在午夜时写作,我还是在熊天平的《心有灵犀》中听候鸟拍打翅膀飞过塞纳河畔的天空发出空灵悠远的声音时掉下泪来。

    我总爱在不开心的时候下了自习一个人跑到c场去一圈一圈地走。空旷寂静的c场被笼罩在一大片的夜色之中,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我会冷得发抖。我已经习惯了在漆黑之中将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然后静静地去想很多的事情,想很久远的画面或怀念一个记忆里有些模糊的人。想到满心疲惫,抬起头来依然是一大片深褐色的天空。

    那时我想,我是不是真的是一个属于深褐色的孩子。

    我喜欢用深褐色把自己装扮成怪异的模样,看着镜子里很酷的自己轻轻笑出声来。可我不是一个属于深褐色的女子,深褐色的女子必定有着最精致的面容,最华丽的忧伤而后最隐匿的寂寞。而我只是个孩子,一个有灿烂的笑容明媚的瞳孔只是偶尔有些寂寞的孩子。

    §虹§桥§书§吧§。hqdoor。

    第91节:深褐色的寂寞(2)

    有人曾经说一种颜色可以禁锢一个人的一生。我想我可能永远都逃不出宿命的掌心了,因为我终究还是喜欢深褐色,尽管我是一个不太愿意承认自己忧伤的孩子。

    很久很久的苍白后偶尔一个明媚的日子会看到飘着云朵的蓝天,清澈地令人感动。可是那个时候我总会告诉身边的人,那不是天空本来的颜色。它是深褐色的,因为只有那时它才最寂寞。

    所以我总是在深褐色的天空下写字,发呆,手脚冰凉,喝冷水和胃痛。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停止这样的生活状态,就如同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会再去喜欢深褐色。

    小佳曾经送给我一支深褐色的玻璃花瓶,上面布满了视觉裂痕,细细高高的,很小的口颈,十分孤傲样子。我非常非常疼爱它。可是最终一次在我抚摩它的时候把它摔在地上打碎了,咧着突兀的伤口。后来我把那些碎片装在一只精致的小匣子里并保存到现在。它们一直让我不可理喻地认为深褐色是最脆弱的颜色,尽管有太多太多的宠爱却依然那么易碎。

    我非常非常喜欢我的深褐色的钢琴,喜欢从它里面流淌出的恢宏华丽的音符。沉稳的深褐色总是带给我踏实而厚重的感动,让我想起那些久远的温暖的日子。

    我还有一盏款式很简单却漂亮的台灯。买它的时候架子上摆着冰蓝色,那种刺如骨髓的寂寞和令人落泪的忧伤。可是后来还是买到了喜欢的深褐色。冰蓝太冷了,我的手指实在需要一些温度,不然它会凋零,会死掉。

    每当融融的灯光把我包围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温暖幸福的孩子。

    drift曾经对我说,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种单纯的底色,只是非常隐匿,无法觉察。而monica,你的底色便是深褐色,精致华丽。

    生命本是一场精致华丽的邂逅和分离。

    如同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在长满梧桐的街道旁邂逅那个有温暖笑容的男孩。他的眼里盛放着清晰的幸福和隐约的寂寞。我们由衷地对彼此微笑,然后匆匆擦身而过。

    不曾回头。不留痕迹。

    ◇book。hqdoor。◇欢◇迎访◇问◇

    第92节:幸福的旁边

    幸福的旁边

    我徘徊在书架前的时候突然看到了那本已经寻找了很久的杜拉斯的传记。封面上是她的那张被岁月侵蚀的沧桑而陈旧的脸,可是像一朵艳丽诡异的花朵,里面潜藏着无尽的y郁。

    我在想到这些的时候它已经安安静静地躺在了我的怀里面,我就这样抱着它走在马路旁边,然后阳光洒下来。我的长长的浅绿色的布裙子盖住了脚踝,走起路来的时候温柔地摩擦着小腿的肌肤,粗糙而温暖的感觉。天空是清澈的样子,在这个尘土飞扬的北方城市里难得的明朗。于是我仰起头来,在非常明亮的太阳底下眯起眼睛,我的心里满满的全都是柔软的感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小孩。

    长久以来我一直在思索着有关幸福的答案,这两个非常简单却一直在困扰着我的字眼。在给朋友们的信里面我总是会写〃祝你快乐〃而不是〃祝你幸福〃。我以为快乐就如同碎片一般,单纯并且细琐,而幸福,太延绵,太冗长,太模糊。

    我想我是一个容易快乐的人。在〃榕树下〃我的名字叫酒吧钢琴,moon说有一种暧昧和飘扬的感觉,可是我的朋友会叫我小萌,小萌或者小檬,亲切和朴素的样子,让我感到快乐。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简单的孩子,比如说在冬天的马路边买到一只香香甜甜的大红薯,或者看到唱片架上摆着我寻找已久的cd时都会由衷地快乐。那时候我就会乐呵呵的,笑得一脸无邪。所以很多时候我看起来都像是一个张牙舞爪没心没肺的小孩子。

    可是我是常常寂寞的。我是一个常常容易感到疲惫的人,它很深地嵌在我的心里面,在我安静下来的时候就会跑出来肆无忌惮地作祟让我本站启用新域名请书友记住防止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