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这小鬼,居然帮方泽斯完成了一次卸磨杀驴的壮举。
可关键是,这磨还没拉完呢,驴就先死了,方泽斯之所以会如此执着的寻找医生,并不仅仅是因为想帮罗缓解铂铅病带来的压力,其实方泽斯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自己,按照剧情发展,罗的铂铅病早晚会得到根治,而方泽斯呢?除了四处寻医,别无他法,所以只要有任何关于医生的消息,对方泽斯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方泽斯的病情已经开始扩散,就连头发也变了色。
照这情况来看,方泽斯的寿命,估计也就是这一两年了,或许更短。
方泽斯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在外界眼中,铂铅病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传染病,绝大多数不知道铂铅病内情的人,都不愿意接待患者,甚至还会刻意疏远,所以身上患有铂铅病明显特征的方泽斯,仅靠自己,是很难找到医生帮忙医治的,因为别人一旦看见他皮肤上的白斑和满头白发,就会立即将他轰走,说什么都没用,这种情况还怎么让医生看病?
所以杜兰活着,比死了有用。
因为杜兰认识这里的医生,可以起到协调的作用。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杜兰死了,医生只能靠方泽斯自己寻找和说服了。
同时,方泽斯下了决心,果然不能把罗长时间留在身边,罗现在的状态,用专业术语来说,已经魔怔了,方泽斯没有把握能把罗从魔怔中拉出来,因为方泽斯毕竟不是罗的贵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方泽斯可以治好罗的心魔,也治不好他的病啊。
还有比这个更糟糕的情况吗?怕是没有了。
“罗,把刀给我。”方泽斯没有责怪罗,说教就更没必要了。
因为原著中经历过屠国事件的特拉法尔加罗,本身就是这种扭曲的性格,方泽斯尽可能不想去改变罗现在的心性,以免出现蝴蝶效应。试想一下,假如方泽斯此刻以圣母之姿劝诱罗回头是岸,那么罗又如何带着觉悟找上堂吉诃德家族?没有堂吉诃德家族,罗今后的人生,就与原著相差甚远了。
方泽斯不想毁掉这个未来的海上枭雄。
这时候罗听了方泽斯的话,把刀递出去。
方泽斯从罗的手里面接过太刀,望着刀刃上的血迹——
忽然间,方泽斯脑袋里面浮现出特拉法尔加罗长大成人后的模样。
那是一个头上戴着斑点帽,刀不离身的冷酷男人。
刀不离身!?
刀!
仔细一看,长大后的罗,似乎拿的就是这把刀啊。
难怪方泽斯会觉得这把刀有些眼熟。
妖刀鬼哭,这是罗的贴身武器啊。
方泽斯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难道十四年后,罗在原著中初次登场就拿在手里面的妖刀,是从自己这里收获到的吗?
“……”方泽斯看了罗一眼,“你喜欢这把刀吗?”
罗面无表情,“并不讨厌。”
方泽斯试探道,“想要吗?”
罗没说话,但目光却落在了妖刀上。
方泽斯见状,重新把妖刀鬼哭放回到罗的手里。
现在方泽斯的内心可谓是百感交集,目前为止,海贼王的原著剧情并没有因为他的出现而彻底崩坏,但不可否认,有一些事已经渐渐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
这究竟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
不过,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呢?
铂铅病一天没治好,方泽斯的生命就不会得到保障。
所以这未来的剧情啊,还轮不到他操心。
方泽斯叹了口气,把杜兰的尸体扔进海里,“走吧,去镇上看看。”
罗正如原著中刻画的那样,扛着一把比自己高出一倍有余的妖刀鬼哭,跟了上去。
——
百花岛上的城镇,叫做百花镇。
光听名字的话,还以为这镇上是一片鸟语花香呢,实际上,城镇里不仅没有花香,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淡淡的火药味,百花镇常被地下世界的非法组织们用于军火走私交易,而当地的居民,多数是不法分子,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的几乎每家每户,都窝藏得有枪械武器,居民之间经常一言不合就开枪战,谁也不服谁。
撇开居民们不说,就连选择这个城镇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有时候也会相互开战。
原因有很多种。
或许是对货物不满意引发的矛盾。
也或许是交易金额的数目不对。
当然,更多的还是买卖双方都想黑吃黑。
所以啊,这地下世界的血腥,和海上的冒险完全是不同类型嘛。
行走在这样一个城镇上,如果不多个心眼,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无论是再怎么糟糕的城镇,都会有一个供人消遣娱乐的酒馆,酒馆通常是各种信息的来源地,只要在酒馆里面坐上一天,或多或少都能听到一些消息。
所以方泽斯决定,先到百花镇的酒馆里面去坐一坐。
现在唯一让方泽斯感到忧心的是,那只性格跳脱的兔子,不知道跑去什么地方了,如果让别人绑了去,可就好玩了,因为兔跳跳是毛皮族,而毛皮族在奴隶拍卖会上的底价是70万贝利,不说多,但也不少了,万一兔跳跳在这个龙蛇混杂的百花镇上碰见了奴隶贩子,肯定会被盯上,到时候难免不会惹出麻烦。
想到这里,方泽斯嘀咕道,“兔跳跳,还真是人如其名,到处乱跳啊。”
跟在方泽斯身后一直沉默不语的罗,忽然问道,“这里真的有医生吗?”
方泽斯指着前面不远处的酒馆,“进去问一问不就知道了?”
罗小小年纪,惜字如金,闻言不再开口。
一大一小推开了酒馆板门。
伴随着方泽斯的推门而入,嘈杂的酒馆内,顿时安静下来。
满屋子的醉汉,扭过头,视线全部集中在了方泽斯和罗的身上。
只有柜台后面的老板低着头,自顾自的擦拭着酒杯。
醉汉们七嘴八舌。
“生面孔呢。”
其中一个醉汉指着罗,调侃道,“嘿,快瞧,这小鬼身上居然还带了把刀?”
“哈哈哈,那算什么?”
角落里的醉汉大声嚷嚷道,“戴帽子的小鬼,那么大一把刀,你能挥动吗?”
只见其同伴掏出一把手枪拍在酒桌上,“在这里,刀能有什么用?”
“又是两个可怜的家伙啊。”
“这里不欢迎外人,快滚,酒都变得难喝了。”
方泽斯装作听不见,他拍了拍罗的肩膀,然后径直走到柜台,抛出一枚金币给酒馆老板。
正站在柜台后面擦拭酒杯的老板,终于舍得抬头看了方泽斯一眼。
紧接着酒馆老板二话没说,递了杯酒在方泽斯眼前。
方泽斯用大拇指点了点罗,“再来杯饮料。”
酒馆内的醉汉们再次起哄,“这里可没有给小鬼喝的饮料啊。”
一群人哄堂大笑,“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