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开满百花的地方,在哪?
蝴蝶飞过的天空,是不是这里?
鸟在天堂歌唱,它的声音能不能传到人间。
谁会拥有那些美丽的东西,她是谁?
从神的后花园里走出,却为何只留下一个孤单的背影。
她不该被抛弃。
“妮子,你叫什么名字?”
第一个和自己话的男人,很高很高,女孩不懂事,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问道:“你是我爸爸吗?”
“不是。”
女孩接着问道:“那你是谁?”
男人拍拍自己宽大的胸脯,道:“我叫汉克,是个采药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女孩伤心的低下头,头发上系着的铃铛清脆的响了响,身上穿的只是普通的白布杉,唯独头顶这颗铃铛看起来略显得不凡。
“铃铛儿响,响铃儿铛。”汉克嘟囔起时候的歌谣,“你就叫微铃吧。”
女孩拍手笑道:“好听好听!”
“但是,你不能叫我爸爸。”汉克手指点点女孩的鼻头,憨厚的笑笑。
“为什么呢?”女孩歪着脑袋,铃铛儿响响。
“我还没结婚呢,你叫我叔叔吧。”
微铃高兴的大喊道:“大叔!”
“额……好吧好吧。”汉克摸摸脑袋,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被叫大叔应该没显老吧?更何况是个八九岁的妮子叫的。
……
汉克是个采药人,也是一名念者,他是女孩第一次见到的好心人。汉克住在悬崖下的村子里,叫药人村,因为住的人全是采药磨药的人。
进村遇见一背背篓的瘦高个男子对行来的两人招手,高声道:“呦!汉克。从哪捡回来的女儿?长得这么水灵?让我也去捡一个呗。”
“什么啊!你自己不是有两个嘛!”汉克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旋即憨厚的笑笑,走过去跟他聊起来。
微铃好奇的四处张望,来往的村民背上都有个背篓,他们或是去采药,或是满载而归。
“妮子!跟我学磨药怎么样?采药很危险,又特别累。磨药多好,只要等药材送来,分类再包起来就行,多简单。”瘦高个男子高声道。
微铃蹦蹦跳跳,头上的铃铛跟着嚷嚷,“不!我要跟着大叔!”
“嘿你个妮子,想吃苦吗?”
“对对对!”
“嗯,微铃,他是白世叔,他识百草,辨千兽,是我们药人村最具智慧的人,你可以跟他学学。”汉克重重的拍打瘦高个男子的肩膀,震得他脸煞白。
“好好好,停下,停下!”
汉克尴尬的收回手,带有几分歉意的问道:“没事吧?”
“没事,咳咳咳,你个大老粗!怎么样妮子,要跟我学,还是跟你大叔跑?”白世笑道,“而且跟我还能吃好喝好哦~”
“我不要!”微铃嘴撅起,面对诱惑仍能坚定不移,天真的孩子。
“那走吧,我带你去我家。”汉克摆摆手,走在前头。
女孩蹦蹦跳跳的跟着,一路上引来众多村民的目光,这妮子完全不怕生,大婶大妈们夸她漂亮,几个汉子汉克是坏人,专拐妮子的,她哼一声就走。
汉克的家很,只有两层加阁楼,底层是放至药草的仓库,二层才是家,阁楼放空着。
“哇,好香呀。”微铃嗅嗅空气中弥漫的干药草味,十分陶醉,如果能睡在香气里该多好。
“阁楼我去收拾一下,你睡上面吧,可能有点矮,但以你的身高,挤挤没问题的。”汉克摸着微铃的脑袋。
这个一派大叔气质的男人手脚利索的爬上梯子,对于常走在悬崖峭壁的采药人,攀登这本事可以夸上天。微铃看了看梯子,也跟着爬上去。
阁楼真的很矮,汉克必须猫腰才能在里面走动,朝北朝南各有个窗户,采光不怎么样。
“你要来帮忙吗?那去把窗户撑开。”
微铃乖乖照做,又帮着扫灰尘,擦擦地板,脏活都不怕,尽和汉克抢着干。
“你一女孩子家家,还是在旁边看着吧,这些我行的!”汉克憨厚的笑笑,习惯干粗活的男人其实连扫帚都拿不对。
楼下传来邻居大妈的嗓门:“汉克!汉克!我送你女儿件东西!”
“去吧去吧,是给你的。”汉克摆手道,此时他脸上汗如雨下,挺狼狈的,不好意思下去接客。
“妮子,这是给你的,床单,被子,我女儿长大了,这些都太不能用,我都留着舍不得扔,现在就送你吧。”大妈把大捆东西交给个子微铃,“还有啊,汉克是个大老粗,洗衣服做饭都不在行,你要是吃不顾他做的东西,就去我家吃。”
“知道了,谢谢大妈。”
“妮子,这灯还能用,就是我儿子淘汰下来的,送你吧。”
“我这张书桌给你,它太矮了,你正好合适,啊~我没想嘲笑你,你才几岁而已,当然的啦。我来帮你搬进去,这门真……”
邻居们陆续送来些东西,装饰出女孩的房间,虽然都有点旧,只要能用就行。温暖的床榻,的书桌,油灯里跳动的火花。
“好咯~”汉克一声吆喝,直起身板想伸个懒腰。
“咚!”清脆的敲击声传到微铃的耳朵里,接着是汉克的惊呼:“唉哟!痛死我了!”
“大叔没事吧?”女孩赶紧跑过去关心。
“没事,没事。”汉克捂着脑袋道,“该吃晚饭了,我去做。”
看着窗户外边,墨塘般漆黑的夜空繁星点缀,丝丝虫鸣吟唱乡间的安详,女孩的心也跟着静下来,不去思考自己迷雾中的过去与未来,只需要向神祈祷现在的快乐。
不久后,楼下飘来一股烧焦的气味……微铃抖抖鼻子,心想,“大叔真的不会做饭诶,我得下去看看。”
果然,汉克满脸无奈的看着一口大锅,手里拎着个水桶。
见到女孩,他傻傻笑道:“额,微铃啊,咱们晚饭去邻居大妈家吃吧,我又,嗯,失败了。”
瞧得锅里黑漆漆的东西,微铃便深刻了解到大叔的厨艺根本不能拿出来,但他只是懂得保护房子。
“我知道,走吧!”
……
蛙声布在池塘里,萤火虫飘在花朵间,已经睡着的石头不愿意梦话,在女孩眼中的世界,是场平凡的冒险。
“好了,妮子赶紧去睡觉,不然有兽会来吃掉你!”语落,屋外响起兽的咆哮,低沉又悠长,是狼王在号召它的族群,准备夜晚的狂欢。
“哦,好的。”微铃灰溜溜的爬上阁楼,钻进自己的被窝,带着孩童天真的笑容进入梦乡。
“她已经睡了,你可以出来吧?”汉克对着空无一人的仓库道,犀利的目光瞟过门外的黑暗,等待某个熟悉的身影出现。
瘦高个人影漫不经心的走进来,倚着门道:“老伙计,第一次带孩子的感觉怎么样?那女孩有没有调皮?”那张白皙的脸上尽是好奇,装神秘似的双手背在后面。
“都老,都老,进来吧,有什么事吗?”汉克拿出一捆干草,想都没想便坐下去,又不知从哪抽出另一捆给到来的客人当凳子。
白世亮出自己带来的礼物,一瓶酒,坐到干草堆上,长叹口气,道:“咱们躲在这几年了?”
“十多年。”
白世拨开瓶塞,问道:“咱当初为什么要躲在这?”
汉克摇头叹息道:“唉~战争,打内架,咱们当逃兵,躲进来的!直到战争结束,又过去这么久,都没胆子再踏出去一步!”
“我没脸回白家,连你这个随从也不敢回去,我是连累你呀,老伙计,我这公子当的真没用!”白世猛灌自己一口酒。
汉克笑笑道:“喂,你今晚特地来找我,专门来叙旧的吗?”
“哼哼……我是那样的人吗?”白世脸颊泛红,忍不住打个嗝,道:“那个妮子的身份你应该还不知道吧?”
“微铃?我想等过段时间在观察,毕竟没有哪家敢把一个妮子扔在容林里,那是给她判死刑。”汉克轻声道,生怕惊起阁楼里熟睡的孩子。
“对,但若是那个妮子是容林的产物呢?没有父母,没有过去,没有记忆。她能从哪里来?”白世晃晃酒瓶子,透明的酒水在瓶子里咕咚咕咚的响。
“你的意思是,那个妮子……”
“对,她从神的后花园里走出来,她是神佑之女,我们的好日子不多了,她再一次出现,就代表又有浩劫要发生。”
“但是,我,我不能……”汉克咬紧牙齿,杀死她这三个字沉在肚子里,残忍吗?留着她对百民更是残忍!
神佑不过是个好听点的名字,容林世世被者称为罪恶的根源地,在里面的东西就是不干净。每次将在念者之间发生战争,容林里就会突然出现个女孩,带领一方成就霸业与辉煌。
据当年的英雄阿瑞斯,在决定统一南岭大陆时,有个少女漫步在容林边境,引起路过的阿瑞斯,好心的他收留这个可怜的女子,难听点就是花心又娶个的,结果三天后伯德家族和当地原住民谈不过来,被迫使用武力强攻入村子,死伤惨重,阿瑞斯不得不亲自出动。结果那个刚当新娘子的少女出现在村口,取下头顶的铃铛,唱起战歌,引来附近大批兽,差点把村子夷为平地,吓得百民当场俯首向阿瑞斯称臣。
这是第一个被记载下的神佑之女,也是影响最大的一个,无论史书里面怎么保全阿瑞斯的光辉形象,这件事依然被代代相传而下。
神佑之女们的出现都代表战争,她们没有过去,没有记忆,只有一颗铃铛能证明她们的身份。
“窥探过她的灵魂吗?”白世问道。
“没有。要知道现在是和平时代,各家族之间发誓过,必须坚守百年。”汉克咬牙道。
白世举起酒瓶咕咚咕咚的灌,醉醺醺的道:“不,你知道,王族的谁决定回去了吗?”
汉克瞪大眼睛,脑袋里跳出一个众人皆知的名字,惊呼道:“赫连希斯!”
“呵……真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