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风还是如同梦中的那般模样,只是现在的他更加真实。虽然他模样与金殇一样,但是气质却大不相同。一个温润如玉,一个冷漠薄情。
他的到来,让余妙如此安心,仿佛有他在,无论什么事情都不用怕了。
絮风的这副模样有些招摇,于是,余妙暂时歇业一天,将他带到了楼上去了。
“絮风,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余妙知道他喜欢喝茶,于是为他斟上一杯茶。茶香缭绕,絮风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他缓缓结果清茶,捧于手心。
“余妙,你知道第二界吗?那是你为我取的名字!”薄唇轻启,浅尝一口杯中清茶。
“第二界?你?什么意思?”余妙记得这个第二界,那是当初还是王至宇的絮风嘱咐自己要好好保存的一本书。
“对,我就是第二界,我就是那本书……”絮风将事实说了出来,然后放下茶杯,“书中有万物,自成世界,你谓之第二界……我就是第二界的书灵!”
“这个……”听起来好玄幻的感觉。
絮风好似知道她心中所想,笑了笑:“万物皆有灵,受天地阴阳变化,吸收日月精华,而形成的灵……”
“灵?和妖有什么区别?”余妙想到了小青,便问道。
“我起初只是一团能量,经过时间的累积,然后慢慢开启灵智,但在普通人眼里,是看不见我的。而妖是另一个物种,它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超强的学习能力,有时还会幻化成人形混进人类中生活……如果硬要问灵和妖有什么区别,那应该是灵是一团能量,没有躯体,而妖是有实体存在的。”
“可是你现在……”余妙看着他明显的身体,而且在大街上的时候,那些拍照的行人,也显示并不是她一个人能看到,大家都看到他了。
“以前我不能以实体出现在你面前,所以我只能出现在你梦里,授你术法,慰你心安,但后来,我已经不满足于在梦中与你相见了,我希望融入你的生活里,不想你将我当成一个幻想中的人。于是我……”说到这里,絮风顿了顿,“于是我便从书中出来,然后见到一个刚死之人,于是便将灵体附于他身。”
絮风深情的一番话,表明了他的心意,余妙听到这里,心中有些许紧张,脸颊微红,但很快便被她掩饰过去。
“那为什么你做为王至宇的时候会死?”她问道。
“那是因为王至宇的身体并不是跟我十分契合,不仅有时间限制,而且对我元气的消耗也特别大,所以作为人的我,不能过度使用属于灵的元力。不然便会使灵和躯体相排斥,那么王至宇就会再次死去……而如今我能拥有身体,是因为金殇,他用灵壤为我铸就了一副身体,所以我才能来见你!”絮风耐心的同她解释道。
“是他吗?”余妙想起在桃花树下,金殇从那下面挖出一个木匣子,洪秀当时说那东西叫灵壤,从她表情上看,这应该是个很珍贵的东西,而他却用来为絮风铸就身体,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非比寻常。
“以前我问你什么都不说,为什么现在要跟我坦白你的身份?!”余妙问道,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他,不想错过一个信息。
“做为王至宇的我,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着什么时候我会再次化为灵,那样我就不能和你呆在一起了。而现在这个身体很结实,我完全没有这个顾虑……”絮风坦言道。
“是吗?为什么金殇会帮你?我看他并不是一个会帮助他人的人,而且还是用那么珍贵的灵壤!”
“那是因为‘第二界’本就为金殇所著,他是……他是我的主人!”絮风缓缓道来,声音有些低沉,仿佛只要提到那个男人,他内心就会有些颤抖,有所顾忌!
“你们……”
“当我还是一团能量的时候,见到最多的人便是他,总觉得他是我所见过的人类当中最好看的,于是在我可以幻成人形的时候,就想到了他的模样,所以你看到我们是一模一样……”
“原来如此……”余妙道,怪不得当初她问金殇为什么絮风会和他长得一样,他回答的是“可能是因为他对着我的时间比较长”。原来只不过是因为絮风本就是他创造出来的……“还是有些不一样的,他的头发是银白色的,眼睛是金色的……”
“呵呵,金殇他本就不愿意别的人跟他一样,我幻成他的容颜,还担心他会生气,那里敢连他特有的头发和眼睛也一样……”絮风轻笑道。
余妙听他说话的口气,他好像特别了解金殇。又问道:“你跟着他多久了?”
“很久很久,久到我也记不清时间了……在你还没来之前,我就跟着他了,一百年,还是一千年?反正你们是不死一族,时间对你们而言没有意义……”
“不死……一族?”余妙显然感到很惊讶,她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不死的,身体会受伤,会痛,会昏迷,会生病……难道就如同金殇所说,自己是他们那一族同外族人通婚所生的,所以并不具备这个技能?
“你……应该只属于半个吧……”絮风道,“虽然是不死族,但那只是不在外力的侵扰下,能活很久,但是如果受到外力控制,那么也是逃不过死亡这一关的。而你,会受伤,会生病,但五感敏锐,身体恢复极快。虽然你的血脉只有一半,但活个七八百岁,是没有问题的。”
他的话也证实了余妙的想法。
“那金殇说我和他在棺材里已经躺了上千年了,那我岂不是……超过了……寿命到头了吗?”
“用天祭阵图封印起来的你们,就如同是放进了冰箱里,那些时间对你们来说是静止的……”
“哦,那还好……”余妙可不想就这么死掉了,才刚刚将絮风给盼回来!“对了絮风,金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余妙对于这个神秘的男人突然有了一丝好奇。
“他……如果硬要说的话,要说很久,不过历史上也有一些他的记录,不过很少,他从不介入历史,只有一次,他收了一个徒弟。明崇俨,你知道吗?”絮风道。
“明崇俨?好像是唐朝的人。他不是一个变戏法的吗?”
“那是电视……”絮风苦笑,“历史上是有他这个人的。我知道的就是,明崇俨是百里孟明的后代,而百里孟明是金殇以前的一个挚友,明崇俨与百里孟明的样貌有七八分相似,而且金殇看他资质颇好,便留在他家,教授了他一些术法,那时候,你也在,而且你很喜欢明崇俨……”
想当初那追着明崇俨屁股后面喊着“明哥哥”的人可是她呀,没想到如今她什么都给忘了。
“是吗?你说得我好像快些想起那些往事了……”余妙听着他说,脑海里也想象出当时的场景。
一身白袍裹身的金殇,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来到明府门前。大门两旁蹲守着两只石狮子,只见金殇缓缓走到那朱红色的大门前。轻轻敲动那门上的铁环!
很快,门开了,出来两个仆人打扮的青年。
“你们是什么人?”他们问道。
“我们是路过此地的游方道人,特来借宿一晚!”金殇答道。
“你们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岂是你们想住就能住的?走走走走走……要投宿去客栈……”
两个仆人一点不客气的就要赶人,然而他们的手还没有碰到金殇,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弹开。
两人觉得这情况有些诡异,面前的白袍男子,虽然面容普通,但是一身气势逼人,本以为只是一个骗吃骗和的,却没想到遇到一位高人。连忙跑进府中通报。
没过多久,就有一位偏偏美少年走了出来,他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嘴角含笑,眼若繁星,发髻高高竖起,手中摇着一把折扇。
“他真好看……”小女孩感叹道。
金殇挑眉道:“好看?有我好看吗?”
“族长大人也好看……”小女孩笑道。
……
余妙从想象中退了出来,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很是熟悉,就像是自己经历过的一样,本就存在于自己的记忆深处!
她记得那个美少年。那双好像拥有无数星辰的眼睛。他眨着眼看着她,嘴角上扬:“小馨儿,等你长大后,我娶你好不好……”
……
余妙陷入回忆中,口中喃喃道:“明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