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神级鉴宝师 > 第七十二章孙教授的又一次邀请
    方轩也没闲着,而是专心投入到卖力的工作中。

    今天的客人不是一般的多,人流人海,整个银霜阁内外被挤得水泄不通。

    现在的银霜阁,名气太响亮了,吸引了不只是滨海市这一条街,更有比较靠近的几个市的客源过来。

    如果这里有导游和售票处的话,一眼望去人流人海,跟华夏有名的二线风景区都有得一拼。

    银霜阁挂上“金字招牌”,牌面亮堂堂的,吸引着每一个到来的人驻足观望。

    一边负责售卖,一边负责讲解,方轩将自己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这一项工作当中。

    虽然很累,但方轩却一直坚持了三四个小时,直到下班时间。

    下班后,方轩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到小吃街吃饱喝足以后,又往古玩街走。

    昨天马脸帮自己赶走了那些讨厌人的苍蝇,方轩倒也乐得逍遥自在,今天走在古玩街里虽然不动声色,但整个人都是无形间散发出强势的气场,威风八面。

    很多人都见过马脸为方轩撑腰的时候,一些不希望得罪而想巴结的人都笑脸相迎,生怕慢了半拍就落了个记恨。

    方轩对于想巴结的人,自然是哭笑不得,自己就是一个暴富的打工仔,哪有什么势力不势力的。

    像马脸那一种势利眼和为一些蝇头小利贪财的那种人,方轩最多也只是口头上称兄道弟,相互利用罢了。

    马脸之所以会出手来帮自己,方轩多半是清楚的,铁定跟上面那次送的古画有直接关系。

    那副画方轩用玉佩检验过,虽然不是最值钱的,但价值却也是无法估量,随便拿去一些识货的拍卖行售卖,都会得到一笔天价,一夜间暴富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马脸能有那么多弟兄来助阵,多半是因为“钞票”的原因。

    在这个“物欲纵流”的时代,钞票虽说不是无所不能,但却也可以说是“万能”的。

    没有钱,是绝对不行的。

    过够了几年苦逼的日子,方轩是深有体会。

    钞票能改变一个人,永恒不变的真理!

    没有钱,那可就真的是一无所有!

    一路走过街头巷尾,方轩脚步一直都没停过。

    一边走,方轩摩挲着胸口前挂着的玉佩,祈求道,“兄弟,一定要显灵,不要最值钱的,最稀有和珍贵的也行,也算是不亏待你自己。”

    就在说完后,那玉佩突然紫芒大盛,接着一道紫芒从其中溜走,向着巷子东窜西窜,犹如鱼儿在空气中游水一样。

    方轩紧紧跟着,紫芒速度也不快。

    不过这玉佩第一次会出现紫色的光芒,方轩心中大感好奇,莫不是这次会有什么古文物出土!一想到古文物,方轩心里一个暗爽,得到一个,那就真的价值连城了。

    一边心里yy,一边方轩锲而不舍的紧跟在后面。

    方轩一直跟着,心中有些吃惊,那条紫芒窜来窜去,感觉就像是长出了灵智的婴儿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最终,那条紫芒窜了七八条大街小巷,才落入了一个摊位中。

    不过当方轩来到这个摊位前的时候,就彻底愣住了。

    他仔细一看发现,这摊位上几乎全是假货,就算有真货也是脏兮兮的,有的粘着黑泥,看起来就像是跟粪坑里抠出来的东西差不多,虽然没有恶臭,但光是看着,就令人一阵恶寒,更不用说要买了。

    摊位上的老板是个年轻的青年,剑眉星目,十分俊秀,盘腿坐在布摊子后面,就跟电视剧的里古侠少年一般。

    不过来这里的都是淘古货的,可没有人会因为别人长得俊秀就主动脑残粉一般去光顾别人的摊位。

    方轩也不着急买,而是站在一旁看着,发现似乎很多人都是在看过那些物件后捂着鼻子小跑离开的,愿意站一刻钟的都没有。

    在那些物件中,其它的方轩都不在意,方轩在意的,是之前从玉佩中飞出紫芒没入的那个骨哨之中那个物件。

    因为被黑泥粘满的原因,骨哨就像是被粪坑里掏出来的,表面十分恶习。

    “我就买你那个骨哨!”

    方轩蹲在摊子前,指着那个被粘满黑颗粒的东西。

    “一万。”

    青年没有多说,简言意快。

    “现金还是支付宝?”

    方轩也不嫌脏,伸手就从摊位上将顾梢子抓了起来。

    “支付宝。”

    青年淡淡开口,一直都没睁开眼。

    真是个怪人!

    方轩剽了对方一眼之后,快速转好了账款。

    拿着骨哨在手里,方轩发现这个东西并不是很脏,而是这外面的黑色颗粒似乎是某种不易蒸发的化学物质。

    具体是什么物质,方轩就不得而知了。

    方轩将骨哨转了几圈,不停的打量整个外部构造。

    他很奇怪,为什么玉佩会释放紫色能量,而且还是进入这一个看似十分不起眼的哨子之中。

    这个谜题,方轩自知是无法解开的。

    将骨哨收好以后,方轩便出了古玩街,留在这个地方对于他来说,似乎也没多大的意思。

    出了古玩街,走在街道边上,方轩都不停把玩着手里的骨哨,想看看能不能看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嘟嘟……

    就在他走了不知多久的时候,一个来电将他的注意力打断。

    方轩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果断的放在了耳边,不过下一刻传出的声音却是能够影响他这一生的声音。

    只听孙教授的声音传出,“方轩,我是孙教授,之前打电话说让你别来,是我太过于唐突了,我向你道歉,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现在打电话给你,是想让你来这个地方。”

    想到印章被别人弄走了,方轩有些黯然伤神,无比颓废,只好编了一个借口说道,“孙教授,抱歉,印章,已经被我弄丢了……”

    不过接下来却出乎方轩的意外想象,电话里的教授并未生气,反而是平平淡淡的话语,“方轩,这个不用担心,现在很多人都进入了沙漠,抢你印章的人也肯定是知道了楼兰古国临世的消息,只要你来了,就算不用你去出手打开,也会主动有人会去打开的。”

    很多人都去了沙漠!

    一语惊醒梦中人,说的就是现在的方轩。

    不过没等他说话,接着手机里的孙教授又说道,“方轩,我现在要跟你说一个跟你父亲有关的消息,你父亲被害之前,其实也曾经作为探险旅团寻找过古楼兰的宝藏。”

    方轩一愣,接着呼吸有些急促,对着手机问道,“教授,你说我父亲生前去寻找过古楼兰?”

    “你父亲应该也和我一样,热爱这些埋葬在历史长河中的宝藏,才愿意深入险地的,我和你父亲一样,都把这个当成了埋在心里的梦想。你父亲的梦想没有实现,我的梦想也未实现,你如果想要完成你父亲的遗愿,我发地址给你,你可以来找我。”

    方轩咬着牙,半响才回复一句,“苏教授,你放地址到我邮箱里,过两天大学一毕业,我就马上过去找你的地点。”

    这是孙教授最后一句话,“你来的时候,多看在沙漠中基础生存的知识……嘟嘟……”

    方轩将手机收好,他心里打定好了,大学两天后毕业就出发!

    父亲的这个遗愿,他一定要替代他完成。

    下了决定,方轩也暗自打定好了,先让周姐照顾方小米,做到无后顾之忧之后就出发。

    不过一想到辞别去沙漠,跟人说道别这种话,方轩感觉难度真的挺大的。

    因为别的都是成群结队的,方轩却一个人,估计放在谁的心里,都没法认同。

    说句实话,方轩感觉自己一个人,也没底。

    沙漠广大无边,缺少淡水资源,白天昼夜温差大,各种各样的难题,对于他这种小男生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地狱般的考验之地。

    沙漠艰险重重,方轩很清楚,不仅仅是天气和地理环境诧异,更要命的是沙漠里潜藏有“吃人”的沙坑和毒蛇毒蝎。

    很多去沙漠里的人,一些提前离奇死亡,多半都是源于被毒蛇和毒蝎咬的。

    很多人都不敢独自进入沙漠,最少都是三个人以上,而且还是在具备各种医疗知识和基本求生技能的情况下。

    方轩现在,虽然有玉佩提供强身健体的功效,但他不认为这对有毒的东西有效果。

    一边心里决定几天后出发,一边方轩的心里忐忑起来,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

    成功的人,往往都是建立在准备的基础之上,方轩为了给自己打气,强行灌输了理论进入自己脑海里。

    先是去学校图书馆找了一些关于在沙漠中如何生存的书籍,一边方轩又去找了一些关于在严酷环境下求生的书籍。

    几乎两天上学时间,方轩都选择了逃课,窝在图书馆看关于沙漠的书籍。

    凡是只要跟沙漠有关,不是看了,就是被他装在准备好带着前去沙漠的行李箱之中。

    最基础的几样东西,帐篷,打火机,水,充足的食物,都被方轩给装好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方小米正在看电视,见方轩在一箱一箱的装东西,还以为是要逃难去了呢。

    方轩没有搭理方小米,而是明天再说,接着等待着大学毕业典礼结束,就安心的可以踏上征程了。

    准备的这两天,一有空的时候,方轩几乎都是抱着关于“沙漠”和关于历史上楼兰古国消失的事情看,对其他的不闻不问。

    除了上班,就是下班,接着上学,然后做饭看书籍,每天都反反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