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爱在深秋,情定余生 > 102:别想着再去爱别人
    他这是什么意思?看来程叔是觉得我的出现会给莫三爷带来无尽的麻烦了?

    可是仔细回忆</a>,我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麻烦过莫三爷。

    我只是尽可能地想要以一个平等的姿态,接触我爱的男人,跟他在一起而已。

    至于莫三爷的钱和地位,我是真的不稀罕。

    这句话说出来,可能让人听着有点假,但不可否认我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无论一个人拥有多少钱,拥有多高的地位,都可能会有失去的那一天。

    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与财富是永恒的。

    我依然爱钱,依然喜欢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利,可是这些我永远都不会再企图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获得。

    靠山山会到,靠人人会跑,我希望自己现在明白这个道理,还算不晚。

    只有我自己凭着本事赚到的钱花着才踏实,所以我是真的没有在心中惦念过莫三爷的任何一点财产。

    他有多少钱是他的,有多少本事也是他的,跟我无关。

    若真是现实一点讲,或许我有一点点贪图他精致的容貌,如果他长得没有这么好看,可能我就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爱上他,毕竟看脸只需要一眼的时间,而看透一个人的内心,却需要经历一段极为漫长的过程。

    但纵使如此,我觉得程叔对我的误会也太深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有些伤人。

    任何一段成功的感情都是两个人主观意识的相互图谋,如果对方身上没有自己所需求的事物,那又怎么可能会爱上对方?况且这只是我跟莫三爷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他们的干预,难道不觉得多余?

    我牵动嘴角,冷笑一声。

    尽管程叔的年纪或许比我父亲还大,可是我觉得此刻却没什么谦让礼貌的必要。

    “都说完了吗?说完你可以把电话挂掉了,明天早上我还要上班,要是没别的事情,我要去休息了。”

    我的语气冷漠极了,就连我自己将话说出口时,都是愣了一下。

    原谅我的冷血无情,原谅我没办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整个问题,因为至始至终,他也从未替我着想过什么。

    他只看到了我现如今的身价不如三爷,我就算跟三爷走到一起也是高攀,却没看到我的一颗真心。

    倘若今天在医院里,真的是一个跟三爷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站在那儿,她能够不假思索的去给朵朵献血吗?未必吧。

    扪心自问,如果是几年前什么都没经历过的我,别说是300的血,就算是30ml的血,我也舍不得给。

    因为我会觉得朵朵是一个陌生人,她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别以为天底下只有穷人才自私,越有钱,就越不愿意付出。只因为得到的越多,就越害怕失去,怕承受不住,损失不起。

    别说我现在跟三爷还没怎么样,就算是真的走到了一起,那也轮不上别人来指手画脚什么。

    爱情这事儿,向来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不是我们,谁能知道这是什么滋味?

    “你怎么会这样说话?”他的语气里充满诧异,倒像是我说了什么让他无法接受的话一样,

    我不知道他在惊讶什么,难道他觉得我在听了他刚才的那番请求后,会流着泪水答应离开?

    退一万步讲,我跟三爷从始至终都还没有在一起过,何谈离开?

    更何况要真是如此,那他还真是高估了我,我向来不是什么善解人意的人,我既然决定了要爱他,就不会因为别人的闲言碎语临阵脱逃。

    他有劝我的功夫,倒不如省省力气留着去劝三爷。

    要是他真的有能耐让三爷对我心中生厌,然后赶我走,那我就二话不说</a>,离开三爷的生活。

    他要是没这个本事去做三爷的主,那我还真是希望他能够把嘴闭严实了。

    毕竟他只是三爷的管家,不是三爷的爸,没资格对三爷的生活指手画脚。

    做一个人就好守好一个人的本分,别生不该生的闲心。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没到那个位置,操了那份心也是白操。

    当然了,我于莫家而言也不过是个外人,我没有去教训程叔的资格,况且论年纪他长我那么多,我也不希望这些话由我来告诉他。

    我没有再说话,沉默了半晌之后,他便在电话那头说了一句,“说完了,您好好休息。”

    随后,便将电话挂断了。

    我松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蒋子恒家里,任由他问我什么我都是沉默以待。

    许是见我满脸写着“累了”的样子,他也没有难为我什么,让我早点休息,便回房了。

    我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想着莫三爷。

    我发现自己纵然一个人待的时间久了,能够适应孤独,也终究是无法爱上孤独。

    没有人会真的喜欢居无定所,无家可归。

    我希望三爷的收留会是我崭新人生的美好开始,我也希望这世间真的有一种命运是“否极泰来”。

    这一年里,我经历过太多厄运一般的人生了,难道遇见三爷之后的日子,不该更好过一点吗?

    怀揣着这样的心思,我便睡着了。

    梦里,我走进了一座森林,里面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而在我视线所及的远方,我能够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

    我以为是莫三爷,便雀跃欣喜地跑了过去,口中轻轻唤着他的名字,“莫琛”。

    他回过头来,满脸鲜血,几乎已经看不出五官。

    可我听得出他的声音,他不是三爷,而是席晋。

    “木兰,我用命救了你,你却背叛了我。你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紧接着,席晋就不停地追着我跑,我尖叫着想要逃脱他的魔掌,可无论怎么兜兜转转,都跑不出这座森林。

    而每当我以为自己甩掉了他的时候,只要略一回头,就能够看到席晋满是鲜血的面孔。

    渐渐地,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梦,于是挣扎着想要醒过来。

    可是我全身无力,宛如被人束缚住了手脚一般挣脱不得。

    于是我在梦中喊的声嘶力竭,企图有人能够听见救救我。

    但是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没有任何人来找我。

    终于,我尖叫了一声从梦中惊醒,大喘着粗气惊魂未定地坐起来,才发觉脸上已经全是泪水。

    又是梦魇,又是席晋。

    不得不说,每次在噩梦当中见到他,我都会惊恐到不知所措。

    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滋味吗?我曾经最信赖的男人,现如今竟然成为了我噩梦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人,从信赖到恐惧,这里面到底是经历了什么?

    花了好半天的功夫才回过神来,我有些烦躁地伸手抓了抓蓬松的头发,一把抓过床头柜上的手机,按亮了屏幕,发觉现在才五点半。

    这么一算下来,我好像也没睡几个小时。

    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做了噩梦的缘故,我只觉得身上酸疼,好像被什么重物碾压过一般。

    人在噩梦里,总觉得好像经历了千秋万载,觉得世间无比漫长。

    真的,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

    早点起来也好,正好好好打扮打扮自己,几天没去公司,我也想换一个好心情重新开始。

    毕竟我今天去公司是去宣布喜讯的,又不是什么坏事。

    我从行李箱中找出一条白色的a字型连衣裙,是一个小众设计师的私人订制品牌,样式简单,剪裁漂亮,是我当初一眼就相中的款式。

    这一条裙子花了我半个月的薪水,但我觉得特别值得。

    要知道,一条剪裁良好的裙子,比得过几十条剪裁不好的地摊货。

    别以为小黑裙才是不会出错的经典,只要穿着得体,一条合身的小白裙比小黑裙经验多了。

    毕竟穿小黑裙的人很多,而穿小白裙的人频率相对较少,而能把小白裙穿得好看的人就更少了。

    反正不管我穿得好看还是难看,公司的那些人都不太可能会喜欢上我,那我干嘛不把自己打扮得更好看一些?

    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描绘了一个直男看上去如同素颜美女一样的裸妆,又找出了一双银白色的jimmychoo尖头高跟鞋换上。

    当我踩着这双足有9厘米高的鞋子站在镜子前时,觉得整个人的气场都找回来了。

    女人对高跟鞋,永远觉得它是又爱又恨的冤家。

    嫌弃它折磨脚,又对它舍不掉。

    找了个白色戴妃包背上,这还是前几天蒋子恒执意买给我的,对我来说也真的是一件奢侈品。

    然后我站在穿衣镜面前转了一圈。

    我对自己今天这身还算奢侈的打扮是极为满意的,贵的东西未必就好,可廉价的东西一定不好,这个道理是无数次失败换来的经验,我将此封为真理,丝毫不予怀疑。

    “你今天怎么穿成这个样子?”我下楼的时候,蒋子恒已经在客厅等我了。

    “不好看吗?这不是你送给我的,我以为我穿上你会很开心。”我的心情还算不错,于是踩着那双高跟鞋,我就去给蒋子恒做早餐了。

    他突然在我身后拥住我,紧紧搂着我的腰道:“我当然喜欢你穿成这个样子,但我不喜欢你穿成这个样子是为了给别的男人看。我可以花钱养你,但我不会去纵容你的心里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