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爱在深秋,情定余生 > 187:哪儿来的冤家路窄?
    到了晚高峰的点儿,打车回去也是堵车,正好前面就是地铁站,我就想着坐地铁回去。

    上了地铁后难得有位置,我坐下之后没多久便开始犯瞌睡,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可是在地铁上的这一觉,我显然睡的并不安生。

    我梦见席晋一直在奚落我,最终还牵着一个女人的手走到了我面前。

    我看不清那个女人的长相,只看到了她的手里握着一把尖刀,反着银光,晃得我眼睛生疼。

    我想跑,可是却发觉自己无论如何都动弹不了,只能站在那儿任人宰割。

    然后,席晋放开了那个女人的手,伸出手指着我,眼神冷漠,像是在跟人发布着什么命令一样。

    下一秒,我的胸口就被那女人捅了一刀,鲜血四溅,喷在了我的脸上,淌在了我的身上。

    我不停地尖叫,却喊不出声,只好像喉咙里都被棉花塞着,来来回回只有微弱的气流声存在。

    后来我终于醒了,一身冷汗。

    地铁显然是坐过了站,而我的心情却阴霾成了一团。

    都说梦是预兆,可这样的预兆真是一点也不好。

    下一站就是商业街,我直接走向地铁去了商场,打算血拼一番,用花钱来为自己赢得多一点的安全感。

    虽然我的积蓄并不多,但我的安全感就更少了。

    如果消费能够给予我一点可怜的幸福感,那还是值得的。!%^*

    直至我走到一家私人订制服装的小店时,我被橱窗里的一件嫩粉色旗袍吸引去了视线。

    这样看上去,那件旗袍似乎是真丝的,可颜色染的极好,上面在大腿开叉的位置绣着两只金色的蝴蝶做点缀,是从未见过的款式,特别好看。

    长大以后,已经不再像是小时候那么容易喜欢上一点什么了,所以难得见到钟情的衣裳,我没有不买的理由。

    我已经在心理做好了这件旗袍价格不菲的准备,再贵也不过是一件衣服,我相信买件旗袍怎么也是够了的。

    想到这儿,我便推开门走进了这家小店,打算跟老板聊聊价格,买下这件旗袍。(!&^

    可是我刚一走进去,正好看到营业员去橱窗前摘这件旗袍。

    我见状,赶紧走上去问她,“麻烦问一下,这件旗袍是有人要了吗?”

    “是的,那位穿着白色裙子的小姐刚才买下了这件旗袍。您是想要选择什么样的,稍后我可以帮您介绍一下。”营业员伸手指了一下站在后面的人,示意是她买走了旗袍。

    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东西就这么被人抢走,我心里特别不甘心,店里一眼望去上百件旗袍,我就想着去跟那个买旗袍的女人商量商量,能不能多出点钱,让她换一件。

    想到这儿,我走到她的正对面,开口对她道:“小姐,你刚选的这件粉色的旗袍我特别喜欢,能跟你打个商量,你换一件,将这条让给我吗?我可以多出点钱,你选另一件更好的。”

    她的脸上戴着墨镜,几乎遮挡住了她的大半张脸,看不见她的长相,只能看见她那一张近乎于完美的嘴唇。

    她听见我的话,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略带抱歉地笑了笑道:“真不好意思,这件旗袍是我想要在婚礼上穿的,没办法让给你。”

    说完这句话,她就直接转身结果营业员包装好的旗袍,推开大门走了出去。

    看来在刚才,她已经付过款了。

    她与我擦肩而过,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是迪奥的魔幻奇迹。

    充满情趣和诱、惑味道的香水味道,我皱眉,心下没来由的对这个女人无法产生任何好感。

    即使她的气场十足。

    “刚才她买走的那件旗袍,还有一模一样的吗?”尽管我并不喜欢跟人撞衫,可是我脑子里的感性思维告诉我,如果今天我买不到那件旗袍,我一定会后悔。

    这年头,真是难得喜欢上点什么。更何况,这也未免太巧合了吧?我刚看上的旗袍,几分钟的功夫就被别人买走了,我是该庆幸自己的品味跟刚才那个女人太过相似,还是该懊恼自己最近一直在走背运?

    “不好意思小姐,我们家的旗袍都是独立设计师手工制作的,所以一款一件,并没有第二件。您可以看看店里的其他款式,或者找时间跟设计师约一下,做私人定制款。价格虽然贵了一些,但效果是肯定能够让您满意的。”营业员的态度很好,还找了几件粉色系的旗袍给我看,表示如果我喜欢,可以穿到身上看看效果。

    不得不承认,这家店里的旗袍款式都很新颖,裁剪也很好看。但是有了第一眼对那件嫩粉色旗袍的钟情,我就再也没法对其他的旗袍提起兴趣了。

    “不用了,下次有机会我再来逛逛好了。”说完这句话,我就离开了小店,接下来再逛什么地方,都觉得选不到相中的衣服。

    一见钟情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更可怕的是,别人抢走了你的一见钟情。

    本来逛街是为了有个好心情的,可是自从没买到那件旗袍开始,我发现无论自己去看什么,都觉得提不起兴致。

    直至后来我找了一家美甲店,让美甲师在我的指甲上涂了嫩粉色的甲油胶,又在上面用金粉勾勒出了几只蝴蝶,这才算是勉强给自己买了个安慰,觉得舒服了一点。

    做完指甲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打车回了家后,依旧没有席晋的身影。

    一整个晚上他也没回来,我给他准备的夜宵已经凉透了,最终被我叹了一口气,放进了冰箱。

    第二天去了公司,菲菲见到我便凑了过来,神色紧张兮兮的,估计是在惦记着我昨天去找姚老板的事儿。

    “你尽管把心放在肚子里好了,姚老板那儿我已经谈过了,他不敢再来骚扰你了。日后选工作的时候还是谨慎一点,就算是为了钱,也不能什么地方都去,特别是酒吧,太乱了。”

    菲菲听到我的话一个劲儿道谢点头,突然之间她的视线停留在我的身上,望着我的手问我,“秦总,您的指甲团好特别啊。”

    我顺着她的视线又落到自己的指甲上,看见这图案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小店里与我擦肩而过的那件粉旗袍,叹了口气道:“别提了,昨天晚上……”

    我这话还没等说完,就听见王以安在办公室外敲门对我道:“秦总,营销部来了个新人,我面试通过了,你要不要见一下?”

    营销部的人也需要我来面试吗?

    我心里是奇怪的,可是王以安难得这么热情积极,我也没有拒绝的道理,就点头让他带人进来。

    紧接着,我办公室的门再次被人推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她脚下踩着一双白色的尖头高跟鞋,身上正穿着昨天我看中的那件嫩粉色旗袍。

    她的身材很好,人也很有气质,那件旗袍穿在她身上好像量身定制,即使是在办公室里也并不是多么的突兀。

    她走起路来摇曳生姿,腰间的蝴蝶随着她胯的摆动,好像翩翩起舞一样。

    冤家路窄,看她把这件旗袍穿得这么好看,我心里不禁更加不是滋味。

    明明是在市内,可她的脸上依旧带着墨镜,跟昨天的不同,这次她戴的是miumiu今年的紫色新款,那张完美的嘴唇被圣罗兰的人鱼姬色唇釉所覆盖,粉色里闪烁着的金光让人看得意乱神迷。

    没有女人会对一个看起来这么完美的女人天然产生好感,我承认她很会打扮自己,很会凸显出自己身上的优势,但是我也必须承认自己非常讨厌她,特别是在她抢了我心爱的那件旗袍之后。

    她往前走了两步,站在我面前,摘下了墨镜道:“秦总您好,我是汪淼淼,新来营销部的员工。”

    我没有理会她的话,而是直接反问她道:“汪淼淼是吗?我只想问你一句,今天你到公司是来上班的,还是来结婚的?如果我没记错,昨天晚上我们见过一面,你跟我说这件旗袍是你要买来结婚穿的,对吧?”我盯着她的眼睛,特别想要在她的眼神中捕捉到一丝怯懦,毕竟她昨天跟我说了谎,而现在论起身份我又是她的上司,她应该紧张一点的。

    只可惜,我失败了。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自信,像是鹤立鸡群高傲的公主。

    我熟悉她的眼神,那就像是曾经的蒋珊妮,没有受过任何打击,也没有感受过任何挫折,所以才会那么无所忌惮。

    但是今天的我,却没办法拥有那样的眼神。

    无论人是什么样子的身份,终究拼不过命运,斗不过残忍的社会。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爬得越高的人,摔跟头的时候就越疼,所以走的每一步都得稳。

    这一点,我算是吃过亏,长过记性的,我知道面前这个女人的家境一定不错,从她的眼神就看得出来。

    “是吗?看来秦总还真是对我印象深刻,不过是那么匆匆一面,您如果不提,我还真就想不起来了。”她嗤笑了一声,嘴角上扬成了一个漂亮的弧度,随后又恢复了原样。

    我能够感觉到她语气中的轻蔑,她看不起我,她打心眼里觉得我是低贱的,可她不是。

    好像我现如今从事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工作,而她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走到跟我相同的地方都是超凡脱俗,不染任何污水。

    如果真是这样,那只能说她虽然长得漂亮,可头脑的确是太简单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