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深秋的周末,天气晴朗,所谓秋高气爽。曾成龙午休后闲来无事,又跑到新华书店去看书买书。
从单位到新华书店要走过几条街。
不知怎么回事,今天街上的人好像特别多,而且一个个好像喜上眉梢似的。不知是秋收满足的自然流露还是阳光明媚的原因。
街道两边全是梧桐树,树叶在清风徐来下偶尔往下落,旋转着,像一朵朵降落伞,红的、青绿的、红黄的。落在过往行人的头上肩上,落在停靠在树下的自行车上,阳光通透,树影斑驳,很有诗情画意。
在这诗情画意中曾成龙心情很好的踱进了新华书店,新华书店里蛮多人,那时候人们喜欢读书,也只有读书才能自娱。
曾成龙是喜欢读书的。他信奉他日记本扉页上的话,也信奉“腹有诗书气自华”。
小学三年级,他读《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白话聊斋》,五年级,读《西游记》。到初中时,他读《儒林外史》、《红楼梦》、《三国演义》。其实是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半也不解。但他从中得到了无与伦比的乐趣。
多年以后,他读到一句高尔基的名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心想高尔基这老头真神了,形象的描绘了曾成龙当时渴望读书的心情。
他不舍得花钱,把节约的零花钱到书店去买了上百本连环画。有时墟日,他带着连环画跑几十里到乡里电影院门口摆摊,看一本连环画收两分钱。那时有与人分享和赚钱的双重快乐。
曾成龙喜欢新书那淡淡的墨臭味。犹如有些人喜欢把鸡蛋腌臭了吃,把鲜肉捂臭了吃。
可以说,他是循着这样的味道嗅到新华书店的。
到这里,他身心俱宁,灵魂找到了憩息的港湾。
他喜欢文史类的书籍。新华书店是按文学、史学、哲学、医药、工程建筑等划分区域的。曾成龙总是径直走到文史柜前。
今天他仍然如此。
走到那,他忽然被一个身影吸引住了:书架下面,坐着一个美丽的少女,剪着娃娃头,上身穿一件红色平绒蝙蝠衫,下面是一条黑色黄条纹踩蹬裤,脚上穿一双不高不矮的黑色高跟鞋。
少女手上正捧着一本《芙蓉镇》。那么宁静,那么恬然。那张脸,肖似“我的奶奶”巩俐:似冷非冷丹凤眼,似笑非笑薄面皮,似撅非撅红嘴唇,似扬非扬柳叶眉,似凸非凸圆颧骨。真是一种要命的令人窒息的美!曾成龙那会血往上涌,手心出汗,脸红脖子粗。
曾成龙大学时自卑而自傲。来自贫困农村令他自卑,不敢去想拥有爱情。爱情是那么的奢侈,他不敢去触及。他自傲,他看不起女同学如红尘女子,不学无术,招蜂引蝶,世俗铜臭。同学们看来,他就是一个才华外溢而情商极低的老夫子!大学过去,有人收获了爱情,有人进了婚姻的殿堂。而他,形单影只。他外表冷峻,心内却辗转反侧,倍受煎熬,谁不渴望女生的垂青呢?他想在诗书里与众不同,呵呵,到头来,他没有什么与众不同。
毕业了,同学们天各一方,同桌的你已成为他人娇妻。有人结婚了,有人离婚了,有人结婚了又离婚了。曾成龙未成家,也未立业,“雪落成泥辗作尘,只有香如故。”
老父亲脸庞沟壑纵横,长吁短叹,最后归结一句:“姻缘未动。”
此刻曾成龙蛰伏的虫子蠢蠢欲动。
他走到那女子前面,问:“你好,你也喜欢文学吗?”
那女子脸颊绯红:“我看了电影《芙蓉镇》,觉得不错,找原著来读读。”
那神态真如诗中说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曾成龙起了不可名状的爱恋和温柔,他靠女子坐下,说:“这是我们湖南作家古华写的一部长篇小说,获得了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它描写了文革期间我国南方农村的社会风情,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它是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变迁的优秀作品。原著我看了三遍,电影看了两遍。看来我们有共同语言哦。”
那女子看着曾成龙,眼里有巧遇知音和倾佩的成份。她细细地说:“我只是为好看而看,原来它有这么含蕴深沉的内容啊。我倒要细细品读体会。”
曾成龙忽然起了冲动,说:“我送你这本书吧,这叫以书会友。”他从书架上拿了一本《芙蓉镇》,到交费处交了钱,并借笔在封二上竖着写了几行字:“万般皆可弃,唯有读书长。赠偶遇知音颜如玉——曾成龙”
曾成龙认真的,郑重其事的把书送到女子手上。女子涨红了脸,连说:“不要不要。”在半推半就中接下了书。
曾成龙高兴死了。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愉悦和成就。他趁热打铁,约女子到新华书店后面的烈士公园走走。
烈士公园所在的山叫做桂枝岭。三国时期,这个县城叫做桂阳县,因县府设在桂枝岭之阳而命名。赵子龙智取桂阳郡时,此县城和连州、郴州统称桂阳郡,而郡府就设在此城。
烈士公园从底到顶有石阶二千二百级。满山都是桂花树。从叶型来说,有柳叶桂、金扇桂、葵花叶、紫柄黄;从花色来说:有金桂、银桂、丹桂;从花期来说:有八月桂、四季桂、月月桂。任何时候上来,都有桂花开放,清香扑鼻。此时正值秋分,丹桂怒放,银桂挂枝,金桂入眼,一路芬芳。这样的时节真是上天有眼,桂花渐欲迷人眼,花不醉人人自醉。
曾成龙自我介绍:“我叫曾成龙,曾子的曾,曾国藩的曾,望夫成龙的成龙,影星成龙的成龙。农学院毕业,环保局工作。呵呵,专业不对口,诸葛舞大刀。生于偏远山村,会各种农活,有一身蛮力,少圆通活络心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白天忙工作,晚上数星星。”
女子扑哧一笑,学曾成龙的幽默说:“小女子叫何丽兰,人可何,萧何月下追韩信的何,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何,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的丽,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的丽,轻解罗裳,独上兰舟的兰,兰之猗猗,扬扬其香的兰。师范毕业,略懂琴棋书画,人称孩子王。于人多处写春秋,夜深人静写教案。”
说完俏皮一笑。
曾成龙大笑起来,说:“高山流水韵依依,千古知音最难觅。”
说完想去抓何丽兰的手,何丽兰身一闪,手一缩。
曾成龙抓住阶边一棵桂花树摇了几摇。
下山时,两人一身大汗。曾成龙偷摘横出道上的桂花。他专挑大红的丹桂,撸了满满一捧花瓣,塞进何丽兰的蝙蝠衫的衣兜里。
何丽兰要赶回学校,每个周末她们都要开周头会。曾成龙执意送她到汽车站乘车。
她在一个叫热水乡的中心校教书。那地方靠近江西省,县城一天只有两趟车去。他们到汽车站时,发车时间要到了,曾成龙跑去窗口买了票,把何丽兰送上班车。
何丽兰害羞,红着脸,不好意思,仿佛坐车的人都窥破了他们的秘密。
曾成龙下得车来,站在车外,眼望着车里的何丽兰,傻乎乎,竟没话可说。
何丽兰在那些人头中分外艳丽,眼睛如一剪秋水。腮边那一抹红,挂着几颗晶莹的汗珠,犹如阳光始透时水蜜桃上带着的露。
何丽兰看着曾成龙,捧着手中的《芙蓉镇》说:“你走吧,你走吧,有机会联系。”
曾成龙说:“好,就走,就走。”可是不曾挪动一步。
他内心溢长着一种依依不舍,如蜘蛛织网,越织越密。汽车缓缓开动了,他跟着快步走,直到跑起来。犹如跑步比赛时的领跑。
汽车终于飞驰而去,留下乌黑的尾气和漫起的黄尘。在这迷朦中,他直把班车看成了一个小点,看成了一个肉眼都看不到的细菌。
曾成龙即兴奋又沮丧,即收获满满又怅然若失。
他们就这样交往起来了。不期而遇的爱情让曾成龙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他想为她写诗,他想把世上所有美好的字眼都送给她,他去买了几张巩俐的剧照,贴在卧室,见俐如丽,对像发呆。